※ 引述《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請] PoleStar 增加板主一名
: 時間: Sun Sep 27 16:35:41 2020
:
: : → souldragon: 確定一下 Nightman取代WinDaNcE frela留任 是嗎? 09/26 00:06
: : → Nightman: 回組長 只是增加一名版主 09/26 11:41
: : → Nightman: 請您證明我跟他很熟 09/26 14:50
: : → Nightman: 是我自薦唷 09/26 20:50
: : → souldragon: 請教板務量沒增加 為何要增加板主?除非W要辭職 09/26 22:06
:
: 說明一下
: 這次新增方式為其他網友私下來信所建議
: 經過思考以後認為符合目前情況
: 故採取新增板主的做法
:
:
: PoleStar是在下所創立
: 自然也是希望能承先啟後再離開
: 可惜目前條件尚未成熟
:
: 若依現況逕自離開以後, 未來也有可能會發展脫離創板立意
:
: 基於創板動機所以目前先暫時維持現況方便推動
:
: 新增Nightman為板主,推動板務執行,且板主人數仍然符合板主人數最多三人的條件
:
: 另外我的去留,會視後續板務發展再做變動。
:
: 另外也感謝sunray100的監督,讓我重拾初心。
:
: 以上
: WinDancE
: 2020.09.27
:
: --
:
: 火鳳遊日耀月簾
:
: 雲龍纏月舞星幔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9.7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601195745.A.7ED.html
: ※ 編輯: WinDaNcE (123.240.9.7 臺灣), 09/27/2020 16:37:32
: 推 souldragon: 板面流量兩位數以上才需要三人 若你沒要辭職就不任命 09/27 17:56
:
: 請問哪裡有規定流量兩位數以上才需要三人?
:
: → souldragon: 不然你就問frela要不要辭 他好像只掛名完全沒在管板 09/27 17:57
: → souldragon: 沒違反組規 沒人強迫你辭 但要當板主就要遵守波文規定 09/27 17:59
→ souldragon: 一月未滿十篇波一篇 比義工的要求還低 做不到別申請 09/27 18:02
:
: 數量不是重點,自己在MAGIC_BM板 貼的文章忘了嗎?
:
: 我質疑的是你有和其他板主商量嗎??
:
:
: 另外PoleStar的板規絕對是因時制宜,完全是根據板務發展所需而制定。
: 這個板是我找同好連署創板,基於這樣的情況,我不是自薦上任,
: 和你的情況不同。
:
: 當然小組長和板主都是義務性質,完全屬於自發,
: 這點和你argue沒有意義,這只是強調本板是透過板友幫忙連署成立,有一定民意基礎。
:
:
: 義工性質,也會根據真實情況決定,現在這種情況,有對比基礎?
:
: 講白一點這種規定對促進板面流量是否有幫助,在此打個問號。
: 既然小組長要規範板務促進流量,期待能善意積極地與其他板主商量討論以後,
: 取得共識的情況下,提出真正對命理板發展具有正面意義的規範。
:
:
:
: → sunray100: 話不必講那麼好聽做又是一回事, 你長期疏忽板主職務是 09/27 21:33
: → sunray100: 事實, 我只要求你下台, 不需要你道謝 09/27 21:33
: → sunray100: 人要說話算話, 既然提出辭職, 就不應再戀棧職位, 請給 09/27 21:34
: → sunray100: 個具體時間表 09/27 21:34
: → sunray100: 反正windance除了水桶效率極高, 也幾乎跟frela一樣只 09/27 21:36
: → sunray100: 是掛名而已 09/27 21:36
: → sunray100: 這種連義工標準都達不到的人堅持當板主不知有何意義 09/27 21:40
: → sunray100: 從1月至今已九個月, 你長期擔任板主卻屢次視而不見, 09/27 21:44
: → sunray100: 已明顯不適任, 若沒有檢舉, 我相信你也不會補文 09/27 21:44
:
: 我不知道你是那裡跑來的路人,就當你是以前的舉發王。
:
: 如果你對我在PoleStar板對你的處置有異議,歡迎來組務板申訴。
:
我只是看不慣你的言論與管板風格的路人
請勿扣我舉發王的帽子,來轉移你長期怠忽板務、被申訴成功的焦點!
舉發王是無差別申訴,你一次就被我申訴成功,不知你對此有何解釋?
你指責我扣你"修行之人"的大帽子,自己卻做出同樣行為,是否又是一種雙重標準?
請問上述推文哪點不是事實?請你直接回答我下列問題:
一、你是否長期任由板面荒廢、怠忽板務?
二、你是否曾公開提出辭職,卻又出爾反爾,戀棧板主職務?
三、如果我沒有檢舉,你是否會補文章在板上?
四、你是否承認我所檢舉內容屬實?
八個月時間相當充分,如你有心,相信不致犯下這種錯誤。
對於這件事,我真心認為你該深切檢討自己,並提出兩個建議給你:
一、你屢次強調如對板上水桶不服,可至組務板申訴。
如今看你對群組長措施也相當不服,自己何不往組務板更上層申訴?
二、海闊天空,無處不自得,你如果當板主如此掙扎大可辭職走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65.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601311114.A.D62.html
※ 編輯: sunray100 (1.165.165.240 臺灣), 09/29/2020 00:43:23
※ 編輯: sunray100 (1.165.188.193 臺灣), 10/15/2020 10: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