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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Zombie0110 於上次公告推文之處置: ●17990 s31 3/19 shiou0909 □ [公告] 0319 水桶:shadeel 記點:shyshyan,putout ┌─────────────────────────────────────┐ │ 文章代碼(AID): #1FPWX8eh (MapleStory) [ptt.cc] [公告] 0319 水桶:shadeel │ └─────────────────────────────────────┘ 底下推文:
Zombie0110:啊不是很嗆 又進桶了吧~03/19 08:33
Zombie0110,警告一次。 ------------------------------------------------------------------------------- 上次於板上第7200篇,文章代碼(AID):#1DZIEUFF,沒有新增判例, 是因為針對"我等XX被桶很久"以字面來說並沒有違規, 本次有違規疑慮是因為"嗆"那句若放在不同文章內,的確是會構成2-1引戰, 該篇公告只有shadeel進桶,大家都知道推文是針對shadeel 但如果是明顯違規,如洗文章者,相關公告文下也會有類似性質推文。 經板主討論後,認為板友Zombie0110此次發言不妥之處在於, 因私人恩怨而針對性的回文,且用語有引戰之嫌, 為了預防這類事情再次發生,因此新增判例: 未來因私人恩怨性質,於公告底下挑釁進桶者, 依現行板規視同違反板規2-1引戰部份, 日後板規修訂時,會在板規2-3的私人恩怨處新增相關罰則, 且Zombie0110已是第二次挑戰板規邊緣, 再有第三次類似或是挑戰板規邊緣行為以鬧板處置。 -- ◢ ▇██▇▅e 綠水靈 ◣ ▃▅▅▄▃ 。 ╴╴ ω ID ▏╴╴ 灰神修 。 *  ̄ ̄職業▏╴╴ 暗影神偷 Lv.160 ˍ  ̄ ̄公會▏ 永遠的戰堂 ▅▄▄▆▇  ̄ ̄ by cat918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25.201
lkkkim:恭喜你打完公告了~~ 03/21 03:54
arl616:私人恩怨是指 如果a嗆我 a進桶 我不能回公告文 因為我是 03/21 03:56
arl616:當事者 這樣嗎? 03/21 03:56
arl616:如果今天是 a b的事 跟我無關 但我也推文說 哈哈 活該 03/21 03:57
arl616:這樣我會被桶嗎? (不是很懂私人恩怨的界線) 03/21 03:57
squaresoft:大家都是夜貓子XD 辛苦了 03/21 03:59
peter0726:a都進桶了 爽就爽在心裡 為何一定要說出來? 03/21 03:59
arl616:如果要預防的話 乾脆直接 ! 禁推最快吧 03/21 03:59
arl616:( ! 也有利弊就是了...) 03/21 03:59
peter0726:那不如全版禁推文算了 還更簡單 03/21 04:00
arl616:只是討論 peter大就放大絕了呢 ~.~ 03/21 04:00
peter0726:版規訂定與版主執法 是本著大家都很nice的 這其中一定 03/21 04:01
arl616:想瞭解一下私人恩怨 板主的判定界線而已 靜待板主回覆 03/21 04:02
peter0726:有什麼誤會 如果硬要酸 那跟各位平常罵的屁孩有何異? 03/21 04:03
arl616:晚安 peter~~ 03/21 04:03
peter0726:你也等我打完再回... 才看一句就說我放大絕 = = 03/21 04:04
efzbadmoon:推一下=ˇ= 03/21 05:01
wa410489:可能你動畫太華麗囉 全螢幕黑掉+閃爍結果只是加攻速buff 03/21 06:13
wa410489:看多了就能學會無視了 03/21 06:16
away01231259:一樓XD 03/21 07:23
uj2003:有些版的確公告是禁止推文的 的確是不錯的方法 03/21 08:11
uj2003:全面禁推是不太可行的 要回應就只能回文 只會造成版面混亂 03/21 08:12
smile0120:他很明顯就是在引戰阿 底下少說5個都這麼認為了 03/21 08:16
smile0120:要回當然可以回 但是回那些話擺明就是想來引戰的 03/21 08:17
bbcorn:Z某推文的確不當 但此一判決也是不妥 標準拿捏不易客觀 03/21 08:24
ooblack:先這樣吧 版主自有判斷是很好的事情 也有說再一次就當鬧版 03/21 09:35
arl616:p大:這不是"硬要酸"啊 如果A挑釁引戰 被桶不就是活該嗎? 03/21 11:00
arl616:或者說 用詞換成 "捅的好" "板主英明" 還不是指一樣意思 03/21 11:00
arl616: "老天有眼" "帥啊老皮" 03/21 11:02
arl616:所以才想瞭解標準在哪啊~ 03/21 11:04
x000032001:了解標準在哪好讓你以後盡情的酸 03/21 11:22
boafans:推原PO&1F辛苦 03/21 11:32
bestrick:沒得上線只好開戰了~ 03/21 12:08
AmekawaKou:辛苦版主了。 03/21 12:24
CHU1010:先推版主們~ 樓樓樓上的x大...你的出發點...有點偏頗 囧 03/21 12:29
CHU1010:我也想知道私人恩怨 舉肥神大說的 當事人是完全不能在公告 03/21 12:30
CHU1010:回文 還是說 當事人可以正常回文 只是不能說情緒性字眼? 03/21 12:31
CHU1010:我眼殘了 怎麼會看成肥神大 XD 是ar大 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 03/21 12:32
asuser:我那時的觀點是可以回文 只是他太針對性的對誰加上用詞 03/21 12:32
asuser:XD 難怪我想說怪怪的 哈哈哈 03/21 12:32
neptune0299:一樓XDDDDDDDDD 03/21 12:35
x000032001:我個人倒是對有人就是要問個標準出來感到不以為意就是 03/21 12:38
peter0726:@x000032001: 科科科~大家都懂 03/21 12:39
victoryss:其實我覺得最厲害的是這篇警告Zombie以後 03/21 13:17
victoryss:橘子就出殭屍的活動 ( ︶︿︶)_╭∩╮ 03/21 13:17
micty:樓上......XDDDDy 03/21 13:21
ASDF41514:XD 03/21 13:22
mikamo:其實只要平時發文、推文不要去遊走版規邊緣.跟大家開心和氣 03/21 13:35
mikamo:的互動,根本不需要去擔心版規的邊緣底線能承受到哪。 03/21 13:38
mikamo:忽然想到以前國小時,有個同學很愛去欺負狗,每次都愛拿棍 03/21 13:40
mikamo:子去逗弄狗,今天打兩下,狗沒咬我,明天就打三下,又沒咬 03/21 13:41
mikamo:每天越打越多下,有天終於被狗咬了= =" 03/21 13:42
asuser:樓上說的好生動 XD 03/21 13:45
micty:今天戳阿肥兩下,阿肥沒咬我,明天就戳三下 03/21 13:46
AmekawaKou: 就出來了........ 03/21 13:48
micty:樓上你太快END了.... 03/21 13:49
AmekawaKou:不然再來一次嘛........ 03/21 13:51
micty:我們來聽聽肥神怎麼說--- 03/21 13:52
victoryss:肥神就已經出去了 還要人家怎樣嘛!! ((翻桌 03/21 13:52
Kutusita0908:那個打狗的故事真是警世呀XD 03/21 13:54
asuser:公告文不要開玩笑好了 QQ 這樣會影響版主 在我的文比較適合 03/21 14:08
ASDF41514:沒辦法 阿肥太有諧星氣質(? 03/21 14:09
CHU1010:(開始找肥神大的文章 03/21 14:09
arl616:x000032001: 意見不同沒差 這本來就有討論空間 03/21 17:40
arl616: 但污衊我的用意是"盡情的酸" 已涉及人身攻擊 03/21 17:42
arl616: 還請自重 03/21 17:43
sunken:人身攻擊是這樣用的嗎...... 03/21 18:10
x000032001:如果不要犯罪 又何必擔憂版主的判定規則呢 唉 03/21 18:34
arl616:難道每個討論板規的人都是為了犯罪嗎? 03/21 18:35
arl616:我沒有口出惡言 x000032001大卻直接污衊我想酸人 03/21 18:36
x000032001:那你的用意是甚麼 科科 討論版規? 03/21 18:36
arl616:感覺很不舒服啊. 03/21 18:36
x000032001:我覺得你跟八卦版的討論被性侵喊"不要"要幾分貝 蠻像的 03/21 18:38
peter0726:版規本來就沒必要訂到那麼清楚 又不是法律條文 03/21 18:39
arl616:我沒有在看八卦板 請問這句比喻是什麼意思? 03/21 18:39
peter0726:模糊地帶交由版主裁定不就得了 03/21 18:39
x000032001:討論版規跟你的心態完全是兩回事啦 03/21 18:40
x000032001:我想上面mikamo的推文你看不懂 那我也懶的說了 03/21 18:41
arl616:peter大說的也是一種處理方式 大家見解不同 但不要攻擊汙衊 03/21 18:41
arl616:隱喻性的推文我看不懂 我只有確定x000032001大的那句已汙衊 03/21 18:42
arl616:我 希望自重囉 03/21 18:42
x000032001:喔 原來我都不能質疑您一定要問個清楚是存何居心喔 03/21 18:43
arl616:可以問 但不應該是逕行污衊啊 03/21 18:45
x000032001:好吵喔 一直說我污衊污衊污衊 ... 03/21 18:46
arl616:那句八卦板的比喻請問是什麼意思 -> 這就是問清楚 03/21 18:47
x000032001:連私人恩怨這四個字都一定要別人解釋清楚 夠無聊的 03/21 18:47
x000032001:我說啦 這種根本難以文字界定的東西 你就是要挑來講 03/21 18:48
x000032001:再我看來就是要方便自己以後酸別人不會被桶不是嗎 03/21 18:49
x000032001:不然你講一下 特意去問 私人恩怨 是甚麼意思阿 03/21 18:49
peter0726:在公堂之上 假設一下 根據大清律例 該當何罪? 03/21 18:49
arl616:peter大 若他原句是問句 那才有可能是假設 03/21 18:52
CHU1010:滿門抄斬 03/21 18:52
x000032001:跟去問大法官哪幾個字是髒話 是毀謗一樣 兩個字:無聊 03/21 18:53
arl616:依他原句 讀起來不是假設的語氣 反而是在汙衊 03/21 18:53
x000032001:你就只能一直說污衊 而不能證明我不是在污衊你嗎 03/21 18:54
arl616:現實中的確常看到為了用詞在爭執的判決 但不會動用大法官喔 03/21 18:54
x000032001:喔 好 是法官 可以嗎? 03/21 18:54
x000032001:反正明眼人都知道你會去問這個也不為別的wwww 03/21 18:56
peter0726:跟楓版消息跟夠勤都知道x大在說啥XDD 03/21 18:57
arl616:1.不只我一個人問 x000032001大難道問這個都是為了酸人? 03/21 18:57
arl616:2. 只要討論板規就要被判定是想犯法? 03/21 18:58
x000032001:扯別人幹麻 就你最愛四處酸而已 03/21 18:59
arl616:3. 八卦那句隱喻是什麼意思 @@" 03/21 18:59
x000032001:那不是隱喻 那是一個實際的例子 03/21 19:01
arl616:所以x000032001大並不是質疑"對板規發問"的動機 03/21 19:01
x000032001:還有你不要再用版規這兩個字模糊焦點 重點就是私人恩怨 03/21 19:01
arl616:質疑的是"我" 這樣我明白了 03/21 19:01
peter0726:看那句也猜的到在說什麼 性侵居然要定義到喊"不要!"多少 03/21 19:02
x000032001:錯了 我質疑的就是"你"問"私人恩怨"的定義 03/21 19:02
peter0726:分貝才叫有拒絕 太過離譜也不合人情 03/21 19:02
x000032001:"私人恩怨"根本就無法明確定義 你問這到底要幹麻 03/21 19:04
arl616:我不就舉例 且CHU大也問了嗎 "當事人" 這很難定義嗎? 03/21 19:06
arl616:板主回覆我那四行例子有很困難嗎 = =? 跟分貝之喻差很多吧? 03/21 19:07
CHU1010:我是問 當事人是完全不能回文 還是 可以回但是不能情緒性 03/21 19:08
x000032001:是喔 所以你舉的那些用詞 又是甚麼意思可以講一下嗎 03/21 19:08
x000032001:再者 誰跟誰有私人恩怨這有辦法界定嗎 03/21 19:09
arl616:再來就靜待板主回覆囉 應該問得夠清楚了 @@ 03/21 19:09
x000032001:就算我跟fm17有私人恩怨好了 別人會知道嗎 03/21 19:09
x000032001:假設不知道 要怎麼舉證 窩科科勒 03/21 19:09
asuser:很多東西是無法界定的 所以才需要版主的判定 03/21 19:15
asuser:現實社會中 法官的判決 一審二審三審都可能不同 03/21 19:15
asuser:他們依據的都是中華民國的法律 但是認定不一樣 判法不同 03/21 19:16
asuser:客觀的佐證一樣 但結果不同 所以很多東西如何一定有範圍呢 03/21 19:16
asuser:所以才需要版主的認定阿 如果不認同 可循管道處理 03/21 19:17
asuser:這世界上 很難啥都有個很標準的答案吧 不是嗎? 03/21 19:17
uj2003:要修改這部分的板規的話最好還是把定義弄清楚 比如說板規中 03/21 20:01
uj2003:"明顯不爬文"的定義就蠻清楚的 03/21 20:01
uj2003:定義清楚也可以避免大家誤踩板規 03/21 20:02
asuser:我倒覺得私人恩怨這種東西很難認定 除非明顯指出 不然很難 03/21 20:04
asuser:版主也只能就有無人身攻擊引戰之類的定義 其他只能自由心證 03/21 20:04
asuser:不然假設我不喜歡某人 我在他的文章說了句髒話 03/21 20:07
asuser:可是我只是就那篇文章的東西 剛好發了個語助詞無義 03/21 20:07
asuser:但對方剛好跟我有過節 他認定我攻擊他 但我否認 這如何實證 03/21 20:08
asuser:爬文 交易文板規比較明顯 但這種有點意象的東西 有點難度 03/21 20:09
uj2003:新規上路本來就要慢慢來 判例越多越有幫助 03/21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