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伺服器:藍寶 創了一個燃燒角色(狂狼)玩了大概10級但是發現蠻不順手的,所以直接刪掉。 但是裡面原本附的100等套裝還有蝸牛等等活動的東西是不是就沒了呢? 重新創一個角色(惡魔)發現無法再繼續使用燃燒角色,我是做錯了什麼嗎? 我有重新再創一個狂狼還是發現無法設定為燃燒 因為是貧困的新手所以覺得100級那個套裝很重要嗚嗚,希望各位可以提供點方法讓裝備可以正常取得。 另外,燃燒角色一定要創角時候才能用嗎?還是可以例如我有一個60等的角色幫他套上燃燒角色效果呢? 感謝各位的解惑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2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168.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pleStory/M.1484163307.A.AA8.html
a145623tw: 你有過24小時在重創角色嗎 01/12 04:09
a145623tw: 我記得上次要過24小時才能再創燃燒角 01/12 04:09
ridecule: 你點刪除角色 要過24小時之後才能真正刪除 01/12 04:54
hikkibbs: 你直接在開一個帳號比較快 01/12 10:49
calvin999tw: 刪除角色後會變成燃燒鬼魂,過24小時後再把鬼魂刪除 01/12 13:18
calvin999tw: ,然後就能重創燃燒角色了 01/12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