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ginalm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ChrisDavis (工業電風扇)》之銘言: : 阿那我很好奇 : 如果真的+100賣 : 房仲是不是要先被課45%稅 : 然後扣一扣 : 是不是還有三十 : 然後還可以賺獎金阿 如果是永慶體系 永慶 台慶 永義 有巢 那自己要賣的房子不能委託給自己 信義體系應該也是這樣 所以最後會是掛名給別人開發 不過如你所說 假設最後銷售是自己 最多也就是分一點獎金給幫他掛名的開發而已 然後看他店分傭給他多少 如果是花蓮的話 那比例會高一點 其實這件事情蠻正常的 房仲本來就有很高機率可以收到A案轉賣 光以新竹來說 就有幾家房仲的店東專賣自己房子 就是都看到便宜A案就收走然後轉賣 賺價差+獎金自己賺 要我說的話 是你那個本來賣房仲的朋友功課做不足 才會被房仲唬爛到 房仲的意見基本上可以無視 即使是投資意見也跟屎沒兩樣 大概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95.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12071150.A.0F9.html
ChrisDavis: 他是因為媽媽沒人脈所以最後才委託房仲 04/02 23:28
ChrisDavis: 然後房仲就搞這齣 所以他媽媽很不爽 04/02 23:28
ChrisDavis: 丹我超 我這周六要去新竹 04/02 23:28
Vedan: 好啊 約一下@@ 04/02 23:29
Vedan: 如果是那四間的話 你可以把名字給我 我找孫慶餘談談 04/02 23:29
Vedan: 但應該沒啥用 畢竟他跳店就好了 而且孫應該不會管這個 04/02 23:29
Vedan: 我花蓮店東認識很少 04/02 23:29
Vedan: 這種事情其實真的很正常就是了 04/02 23:30
ChrisDavis: 只是原屋主被發現會很不爽而已XD 04/02 23:31
Unpoidag: 說真的想買賣房,最好方法就是去當房仲 04/04 17:48
UzuiTengen: 房仲本身就能第一時間掌握物件的資訊,想投資房地產 04/08 11:47
UzuiTengen: 當然做房仲是最好的 04/08 11:47
Sunmolly: 體制制度內又合法,再說房地產本身就是賺資訊差 04/09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