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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ccrtZ (赫茲/1.048596)》之銘言: : 如果 兄弟姐妹結婚生子 : 然後夫妻雙雙去世 : 我單身未婚收入穩定的話 : 有可能獲得撫養權嗎 : 這樣孩子還小的話也會說是女兒吧 : 或是單身領養 不過這個好像難度蠻高的 : 幾乎是另一種炫富 按民法第1094條第1項規定,依下列順序「定」未成年人之監護人:1、與未成年人同居的祖父母;2、與未成年人同居的兄姊;3、不與未成年人同居的祖父母。(民法第1094條第1項參照) 無法依前述規定順序「定」未成年人之監護人時,法院得依未成年人、四親等內的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聲請,為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就未成年人的三親等旁系血親尊親屬、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的人「選定」為監護人,並得指定監護方法(民法第1094條第3項參照)。 窩幫你Google ㄌ 不客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73.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12822494.A.595.html
cpblgu: 13 幫幫你表哥== 04/11 16:03
CheshireCat: 那麼愛po女兒 就下去ㄚ 04/11 16:03
HccrtZ: 喔那就要看是否適當 所以還是會發生 我就想說 怎麼可能我 04/11 16:06
HccrtZ: 老哥人沒了 完全不考慮我 姪子就要孤兒院啟動 04/11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