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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的起因是,我因為覺得自己到了 結婚年齡焦慮而犯下的錯。 我是一個孤單痛苦的人,我已經28歲, 但是我的創業總是充滿挫折, 當我今年初得知明明侵權的對方卻不起訴時, 我痛苦,震驚,憤怒,悲傷,為什麼? 我該怎麼好好保護我24歲白手起家的公司? 我用我最後的力氣寫下了再議書, 希望官司可以將我的故事還給我。 這幾年以來, 我做著一個被人戲稱「電子妓女」的工作。 當前幾天有人再次罵我是個妓女的時候, 我回想起有一次我拿錢回家,我痛苦的跟爸媽說: 「爸、媽,你們知道嗎,這是我被稱為妓女的錢」 他們無言以對,那沉默悲傷的雙眼我到現在還記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5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2250870.A.007.html
XROCK: 電子炸蝦啦幹 11/04 18:08
chuchu000: 你願意當我的電子炸蝦嗎 11/04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