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ginalm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 《redDest (紅油)》 之銘言: : 推 MeiHS: 姻親四親等 還有個但書喔 11/24 18:16 司法院2023貼文節錄 姻親則有三種類型,分別是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因為很像繞口令 ,所以阿司直接舉例來說明! 血親的配偶:表哥的太太、堂妹的先生,這些都是血親的配偶。親等則是與血親的親等計算 方法類似,例如表哥是我的旁系血親四等親,那麼表哥的太太就是旁系姻親四等姻親。 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則是丈夫或太太的親人,像是小明太太的弟弟aka小舅子,因為跟 小明太太是二等血親,所以小明跟小舅子就是旁系二等姻親。 配偶的血親的配偶:與上述類似,如果小明他小舅子的太太,與小明也會是旁系二等姻親。 親等有什麼用? 不同的親等在民法上有著不同的權利義務,譬如說六親等以內的血親或是旁系姻親五親等以 內且輩分不相等者,是不可能結婚的,抑或者是旁系血親在六親等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 ,且輩分不相當者也是不能收養。像是分遺產時,第一順位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也是以親等 近的為優先。其他譬如扶養義務等,也會參考親等來決定扶養義務的優先順序或是上法庭作 證時,證人與被告間有一定親屬關係時,有拒絕證言的權利。 現行旁系姻親五親等以內且輩分不相等者不能結婚 算起來很麻煩欸 更因該縮了 如果是人口稀少的地區 有結婚的當地人可能多少有點關係 有當地人要收爸媽沒了的孤兒還被擋的話真的很搞 我記得公民課以前要背 配偶的血親的配偶是姻親 血親的配偶的血親不是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91.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3980450.A.D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