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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幾篇不同家的新聞 其實多少有被誤導 台灣現在是 "六等親內"不得結婚 也就是包含六等親都不行 立法院想要改成 "四等親內" 也就是包含四等親不行 五、六等親解禁 可是我一開始看新聞的寫法 一般都是先提到先進國家 都是三等親內禁止 比方說: 惟近世各國基於婚姻自由,多數立法例縮小禁婚親屬範圍, 旁系血親之禁婚不超出三親等 再來又寫 限縮至「四親等以內」可行性 不小心恍神就會以為是要修成跟國外一樣 三親等ng 四親等ok qq了 明明文字沒錯 排列上就會造成錯覺 補: 像我又看到一個新聞寫 近期立法院法制局一份研析報告中, 建議將旁系血親禁婚範圍, 從現行的「六親等」適度限縮到「四親等」, 而四親等有包括像是「堂表兄弟姊妹」 這是不是就是完全沒搞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87.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4034816.A.B1F.html ※ 編輯: walter741225 (101.10.87.109 臺灣), 11/25/2025 09:44:53
walter741225: B被A誤導 寫出C 來誤導大眾 11/25 09:45
ap9xxx: 故意的 11/25 10:06
redDest: 經典的 以上以下有沒有包含? 問題 11/25 11:26
redDest: 國人閱讀能力低落 11/25 11:26
redDest: 記者水準差又唯恐天下不亂 11/25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