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msmsk: 你看判決書了嗎 你學過三段戰法嗎12/02 13:04
→ kitune: 都是立委不修法的錯 我們法律人何錯之有12/02 13:05
→ pipiispipi: 判決書在這 你自己看 我懶得看 你沒付我錢12/02 13:05
→ amsmsk: 法律人沒錯啊 學長判的怎麼敢反對 還想不想當法官12/02 13:05
→ Hakase5566: 你版今天怎麼好像特別躁12/02 13:06
推 soda54020: 學長學弟制你懂嗎12/02 13:06
→ Satoman: 你都看貪污治罪條例了,為什麼不看第十七條 ==12/02 13:06
喔對啊
那第8條也有免除其刑欸
換言之,其實判拘役讓換易科也不是不行
但這件事惡性重大,一定要到徒刑等級才能矯治被告唷
推 WindowDragon: 法律人三段戰法 你看不懂 立委不修 之前這樣判12/02 13:06
推 john0909: 誰叫清潔隊員請不起律師 活該被惡搞 就不提判決還要等12/02 13:06
→ john0909: 好幾年12/02 13:06
推 kitune: 今日清潔隊 明日換你 對ㄚ12/02 13:07
→ success0409: 對啦,考上檢事官了不起,超棒的,誰問說為何不選法12/02 13:07
→ success0409: 制要去法院,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12/02 13:07
→ john0909: 看三段論 我還不如去跟士郎學鶴翼三連 學成機率都比較12/02 13:08
→ john0909: 高12/02 13:08
推 shinjangli: 你人民意見這麼多怎麼不叫立委修法,都你們人民的問題12/02 13:09
→ shinjangli: 關法律人屁事12/02 13:09
→ ririoshi: 犯本條例之罪,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並宣告褫奪公12/02 13:10
→ ririoshi: 權。12/02 13:10
※ 編輯: success0409 (49.216.107.4 臺灣), 12/02/2025 13:11:10
→ success0409: 第8條是可以到免除其刑,換言之,拘役的刑責也不是 12/02 13:12
→ success0409: 不行 12/02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