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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ctoryking (貓咪喵喵)》之銘言: : 副署就是一個行政權內部的東西 : 正常來說就是覆議 覆議失敗按照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 : 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 應該接受 : 那如果是有違憲的話 就告到大法官那邊去 : 阿不過大法官現在死了 : 所以只好搞副署這招來卡了 現在情況很有趣的地方是 副署在憲法37條 明文的、確認有這個東西 但有沒有人用過...至少拿來對付立法院沒有 所以拒絕副署下去的時候會發生什麼事?沒有人知道 這權有行政院長職權行使的相關法規嗎?沒有 這權有相關行使作業辦法嗎?沒有 制定怎麼用、用了會怎樣的下位法規範一條都沒有 大法官解釋和憲判也一條都沒有 真的用下去會怎樣?不知道 理論上通過三讀總統公布的法律就是成文法 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卡在總統公布這關暫時不生效力 那不生效之後呢? 法案是要退回立法院? 法案是原地蒸發?當作不存在 還是法案依法總統需在期限內公布,不可以因為這樣不生效,要進去其他程序再處理? 又或者副署權這樣行使算是濫用,所以此狀況的不副署無效,直接以總統公布當生效? 沒有人知道 理論上這時候應該會要有人提釋憲,由大法官解釋憲37的本意 但,對,那個 大法官 現在沒這個東西 簡單來說一旦用下去就是憲政危機 在一塊空白真空地帶 完全無法預測會出現什麼狀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52.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5615721.A.2A5.html ※ 編輯: rainnawind (36.230.52.96 臺灣), 12/13/2025 16:51:29
Megacolon: 結論是國民黨時代太守法了 12/13 16:52
nexerodo: 如果2027真的發生那也沒差了 緊急狀態凍結法律 12/13 16:54
forsakesheep: 要開這種先例就是以後大家一起玩啊 12/13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