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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Victoryking (貓咪喵喵)》 之銘言: : :   : 3.大法官說: : 我國憲法解釋實際情形而言,自憲法公布施行起,大法官即已直接依據憲法所賦予的職權 : ,作成司法院釋字第1號至第76號解釋,於作成司法院釋字第76號解釋後,立法院始著手 : 制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於該法公布施行前,大法官復作成司法院釋字第77號至第79號 : 解釋,此等解釋的效力,毫不因無法律規定而受影響。即使於立法院制定大法官行使職權 : 的法律,並經總統公布施行後,大法官亦曾宣告其部分條文違憲並停止適用,益證大法官 : 如何行使職權,並非必須來自法律的規定。 :   : 白話文: : 大法官提出了一個很屌的證明 就是 中華民國憲法公布施行後 大法官就直接開始解釋憲 : 法了 那個時候根本還沒有國會立法 是到76號解釋之後立法院才開始立法 代表在立法院 : 立法之前 大法官早就已經他媽的從憲法那裡拿到權力了 你立法院雞巴誰啊我操了都 :   : 更不用說 立法院制定的大審法啥的 大法官也可以宣布違憲 然後一大堆新規則 都是大法 : 官自己在大法官解釋裡面自創的 什麼暫時處分殺小的 都是大法官自己從憲法那邊搞出一 : 個 若合憲則必須要有的正當程序 也不是跟你立法權借來的 你雞巴誰 你什麼資歷也管得 : 了我? 我認真覺得這段超屌 讀憲法不只要憲法很熟 還要精通法律史、法理學 直接拿法律史論證 沒有這段當作前提 這些人繞過憲訴法就沒正當性了 好扯喔 不要再把法律史當廢課了 法律史真的是用來處理鬼島各種國外沒有的神人公法案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7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6192523.A.00B.html
Victoryking: 我看到大法官丟出這個東西 我就知道大法官十年磨一劍 12/20 09:04
Victoryking: 了 12/20 09:04
Victoryking: 忍耐了一年原來是在四處找資料一錘打死你 12/20 09:04
kitune: 還好台灣不會快進到物理層面否定大法官 12/20 09:04
F16V: 法律界主魔鋼彈 12/20 09:05
ILoveMegumin: 而且最屌的是做出這篇的 沒人是公法專長 12/20 09:06
lunawalker: 畢竟要有例可循才能擲地有聲 12/20 09:07
Victoryking: 但我不得不說理由書的推論 比很多以前的釋字好太多了 12/20 09:07
lunawalker: 真的厲害 12/20 09:07
Victoryking: 感覺寫的都比公法專業的還要好 我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12/20 09:08
Victoryking: 感覺是真的忍耐很久了 一直偷偷在寫 偷偷查資料 12/20 09:08
ILoveMegumin: 本來以為他們只會寫幹書 在前面講課的普通老頭而已 12/20 09:10
ILoveMegumin: 原來這就是他們的卍解 12/20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