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reSeal (庫露露)
看板Marginalman
標題Re: [閒聊] 檢察官:包包手機都可以自保
時間Sat Dec 20 14:16:28 2025
※ 引述《Atima ()》之銘言:
: ※ 引述《paul1951 (跑羅)》之銘言:
: : 講是這樣講啦
: : 真的遇到這種事
: : 還是直接逃比較快啦
: : https://reurl.cc/Zl24rg
: "拿出手機朝兇嫌的頭用力敲兩下,就足以讓對方失去戰鬥力"
: 五億高中生扮成這一坨還可以上來吹唷
: 這樣好了
: 請林大檢察官拿手機
: 找個人拿刀 兩個人對練一輪
: 看誰會贏吧
: 台灣法律人怎麼現在都這種小丑上竄下跳的
這個人亂教真的會下地獄==
人家實測用背包雨傘搏鬥還是會被桶成篩子
背包雨傘只是爭取逃跑時間而已
https://youtu.be/5ieeHPQCwak?si=Pve0r14BjuvjEfa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51.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6211390.A.00E.html
→ yulis: 髮綠人沒被砍過 12/20 14:18
推 chrisjohn214: 法律人:拿手機敲他啊 12/20 14:19
推 miHoYo: 對阿 實際上啥東西都沒用 腎上腺素 12/20 14:19
→ pchooooome: 是我就逃海里ㄌ 12/20 14:19
→ miHoYo: 唯一方法就是跑 或拿東西砸 12/20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