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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tima ()》之銘言: : ※ 引述《paul1951 (跑羅)》之銘言: : : 講是這樣講啦 : : 真的遇到這種事 : : 還是直接逃比較快啦 : : https://reurl.cc/Zl24rg : "拿出手機朝兇嫌的頭用力敲兩下,就足以讓對方失去戰鬥力" : 五億高中生扮成這一坨還可以上來吹唷 : 這樣好了 : 請林大檢察官拿手機 : 找個人拿刀 兩個人對練一輪 : 看誰會贏吧 : 台灣法律人怎麼現在都這種小丑上竄下跳的 這個人亂教真的會下地獄== 人家實測用背包雨傘搏鬥還是會被桶成篩子 背包雨傘只是爭取逃跑時間而已 https://youtu.be/5ieeHPQCwak?si=Pve0r14BjuvjEf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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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is: 髮綠人沒被砍過 12/20 14:18
chrisjohn214: 法律人:拿手機敲他啊 12/20 14:19
miHoYo: 對阿 實際上啥東西都沒用 腎上腺素 12/20 14:19
pchooooome: 是我就逃海里ㄌ 12/20 14:19
miHoYo: 唯一方法就是跑 或拿東西砸 12/20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