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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償一次3千!她還清債遭回「沒準時再加30萬」 崩潰告債主 《TVBS》記者 林冠丞 報導 台中市北區一名成年女子,2022年透過性交易認識一名蘇姓男子,後續蘇男陸續借女子10 萬4千元,雙方也約定按期清償,或以「一次3千元」的價格肉償,不過當女子自認已還清 欠款後,蘇男又獅子大開口表示「因為沒有如期發生關係,所以須再支付30多萬元」,且 他還假冒律師威脅,3度違反意願拍攝影片,揚言會告訴女子家人,忍無可忍的女子氣得 報警提告,台中地院一審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處蘇男10年徒刑,台中高分院近日二審宣 判,駁回蘇男上訴,維持一審見解,可上訴。 借10萬約定肉償 她還完錢又遭加碼 據判決書指出,蘇男於2022年9月透過性交易認識該名女子,隨後蘇男借了10萬4千元給女 子,雙方約定按期清償,或以「一次3千元」性行為抵債,後續2023年6月間,女子向銀行 借8萬後交給蘇男,她自認已還完債務,因此拒絕與蘇男發生關係。 沒想到蘇男卻冒充律師,向女子主張「因為之前未按時有性行為,須再支付30多萬元債務 及違約金,若不依指示性行為及拍攝影片,會提出民刑事追訴」。 假冒律師逼拍片 一、二審皆判10年 此外,蘇男還揚言,會對女子親友及其男友公布雙方私密訊息,害怕的女子便三度與蘇男 發生關係,期間蘇男也將過程拍下來,但女子最終仍決定報警提告。 台中地院一審審酌,蘇男的行為違反強制性交罪,痛斥蘇男不知尊重異性及人性基本尊嚴 ,僅為滿足個人色慾,造成女子無法抹滅的心理創傷,且犯後未與女子達成和解,考量一 切情狀後,依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犯 性交罪處9年、對被害人為錄影犯強制性交罪處9年、對被害人為錄影犯強制性交罪處8年6 月,應執行期10年。 蘇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主張發生性關係都是女子同意,沒有違反女子意願,不過法官 審酌一切情狀後,不採信蘇男說詞,維持一審見解,駁回蘇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https://news.tvbs.com.tw/local/30788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146.2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6379358.A.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