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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如果是後來追查到犯人的刑案 確實可能有抓錯人的風險造成冤獄 用無期徒刑還有機會平反、釋放 像以前江國慶案 為了快速抓到人有點蛛絲馬跡就馬上槍斃 幾起拖很久的死刑定讞未執行也是證據不足或不夠有力 或有參與事件但不清楚是不是犯下特定重大罪行的人(像是有參加搶劫 但是有沒有殺人無從 得知) 不過現在抓到現行犯 當場殺當場被抓的那種 被錯抓的可能性小非常多 總不會出現砍頭案 砍頭犯拎頭狂甩當流星錘耍 還在研究是不是他剛剛有殺人 廢死團體要求不死刑 不關到死 關幾年就放出來 到底有什麼毛病 有犯罪紀錄的人 再犯另一起類似案件的可能性就是比沒犯過的高 你島常見死人方法之一酒駕毒駕 一喝再喝一吸再吸 就是愛開車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69.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6665405.A.38F.html
WindowDragon: 酒駕毒駕才該死刑 這種趕快死才是對社會有益 12/25 20:24
moumoon56: 多看看判決書 很困難嗎? 12/25 20:26
goetz: 我覺得江爸的看法正確,錯殺的人要償命. 12/25 20:26
redDest: 雲重 我會不會某天在判決書上看到你 12/25 20:32
zhtw: 確實,有直接證據判死刑,就好 12/25 20:37
zhtw: 這種還怕冤案? 12/25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