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zamalroha (ゆまぴよ頭上的小雞)
看板Marginalman
標題Re: [新聞] 300元賣門號給詐團 須賠被害人1397萬元
時間Fri Dec 26 14:44:43 2025
※ 引述 《KanaCoco》 之銘言:
: 連帶責任就是這樣啊
: 今天如果抓的到主嫌 那主嫌賠就活該
: 阿問題就是主嫌跑光光
: 這時候勢必有一個衰小鬼 要出來承擔這個「1397萬元」
: 看是要被騙的人自己吞
: 還是把主嫌以外的犯人抓來賠
: 就只有這兩個選項ㄚ
: 如果你覺得賣帳戶賺300就只要賠300 那就是讓被騙的人自己吞1397萬-300的意思啊
: 阿這兩個人比起來 立法者覺得被騙的人比較可憐 優先保護被騙的人
: 我覺得很正常吧 這不算法律人奇怪邏輯吧
阿怎麼我當初遇到的時候
人頭直接在法院上說
我真的不知道ㄚ
就直接喜提不起訴了
然後主嫌被抓到三次放了三次
放完以後繼續在外面用同一招騙人
從原本受害人個位數抓到變30人
到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4.2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6731485.A.28E.html
推 KanaCoco: 你就知道這個300沒有那麼不知道 對ㄚ 12/26 14:45
→ yulis: 你要去敲醒法官 12/26 14:45
推 ILoveMegumin: 因為K板主講的是民事 你說的是刑事 12/26 14:45
推 sustainer123: 法官要湊七擒七縱 12/26 14:45
推 SecondRun: 法官認識菇菇 12/26 14:45
→ Atima: 欠鋼盔了 12/26 14:46
→ KanaCoco: 不過法院現在是真的越抓越寬啦 這一兩年很難菇菇了 12/26 14:46
→ sc95819200: 我真的不知道ㄚ== 12/26 14:46
→ Kazamalroha: 民事他也沒賠啊 12/26 14:47
推 ILoveMegumin: 那代表法院相信他真的不知道 12/26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