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xerodo (五球不落地)
看板Marginalman
標題Re: [新聞] 300元賣門號給詐團 須賠被害人1397
時間Fri Dec 26 14:45:25 2025
我是覺得對車手跟這些人頭用鞭刑
不教而殺謂之虐
每天在電視上網路上大眾運輸車站廣場立牌上或流浪漢前面放鞭刑畫面
警告當車手協助詐騙會被閃電12連鞭
過一段時間就算詐騙集團騙到錢也找不到人幫領
不然就是只剩找老人女人精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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