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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n890126 (GDK)》之銘言: : 【台灣特權量表】 : 在你18歲以前有過以下經歷的話,每一項得一分 : 2. 有自己的電腦 高中的時候為了想要買一台自己的筆電 連續一整年在學校沒吃午餐才存到錢 這樣也要算是霹靂力矩嗎== 到現在還記得那台筆電$13900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125.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7089245.A.358.html
nh507121: 高中怎麼不乾脆去打工 12/30 18:08
smart0eddie: 你有午餐費就算特權了 對啊 12/30 18:08
seer2525: 我國中也是把早餐錢全省下來買電腦 12/30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