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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walter741225 (瓦特 \|/)》 之銘言: : 標題: Re: [姆咪] 法官:空氣槍無殺傷力無罪 : 時間: Sun Jan 4 20:30:55 2026 :   : ※ 引述《smart0eddie (smart0eddie)》之銘言: : : https://youtu.be/R3Cv0jNu_LY?
: : 現在越來越虧雞了 : : 直接射頭都無罪 : : 一二三四五 : : ----- :   : 看影片看不出來是告什麼罪 :   : 理論上保底傷害罪吧 驗個傷就有了 :   :   : 為什麼可以把比較重要的資訊完全略掉R :   :   不是省略而已 這記者根本在亂報 1、這案件是社維法=行政案件 不是刑事案件 只有裁定不罰 不是無罪 2、殺傷力這個東西實務上做法都是送鑑定 3、鑑定結果:焦耳達標=有殺傷力 焦耳沒達標=沒殺傷力 4、本案沒送鑑定 5、我從來沒看過法官拿空氣槍對著自己的頭勘驗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91.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7530177.A.477.html
yulis: 我是法官也不會拿自己的頭 當然試用書記官 01/04 20:36
wwndbk: 懂了 我到法院門口了 01/04 20:37
WindowDragon: 我是覺得被害沒提告 不管是傷害還啥的 01/04 20:37
walter741225: 對阿 所以新聞純粹騙流量阿 01/04 20:37
wwndbk: 裁定不罰跟無罪差在哪 01/04 20:38
NekomataOkay: 原來是中天在搞哦 01/04 20:38
WindowDragon: 5是bang哥哥嗎 01/04 20:38
ILoveMegumin: 一個行政案件 沒前科問題 一個刑事案件 有前科問題 01/04 20:38
walter741225: 這手法還算是外行人可以一眼看出來的程度 01/04 20:38
walter741225: 只是外行人頂多聚焦在是不是告錯法或者告什麼法 01/04 20:39
ILoveMegumin: 其實有一種東西叫勘驗 法官也可以勘驗完自行決定 01/04 20:40
ILoveMegumin: 但不會有人對著自己勘驗的 01/04 20:40
ILoveMegumin: 我記得有個法官拿鐵棒對自己的頭勘驗 就上新聞了 01/04 20:42
smart0eddie: 靠北 又中天在搞 01/04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