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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4 年度訴字第 854 號民事判決要旨:「倘行為人故意隱匿已婚,致 被害人決定為性行為之自由意志受干擾,自屬故意不法侵害他人性自主決定權、貞操權之 侵權行為。‧‧‧被告隱瞞已婚身分,致原告誤信單身而與之發生性行為,自屬侵害原告 性自主決定權、貞操權之侵權行為,原告請求被告賠償非財產上損害,應屬有據。至被告 辯稱在發生性行為當下是經原告同意並自願為之等語,將性自主決定權之範圍自行限縮, 並非可採。」 隱匿什麼樣的資訊算是 致被害人決定捉i之自由意志有無受到干擾? 已婚 ( 本件 台大畢業 ( 實際上大葉大學 宣稱自己185cm (實際上175cm 宣稱自己有玩原神是原批 ( 實際上只玩鳴潮 我就問問而已 我是法盲 -- https://imgur.com/afdZbLx https://imgur.com/As4uBnV https://imgur.com/9s5Rg1W https://imgur.com/Fs57Y9p https://imgur.com/RFBypVB https://imgur.com/tauACk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31.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7559029.A.D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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