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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ogStar (蛙星)》之銘言: : 話說我知道台灣有創作者 : 是用經營簽留在日本ㄉ : 這個改下去還溯及過往 : 很慘捏== : 誰個人工作室能3000萬的 : 沒幾個吧 : 幸好我只是臭做動畫的 : https://i.mopix.cc/vGCiuM.jpg
是說 3000萬日圓 對真的開公司的人應該 還好吧 難是難在經營人還要搞個什麼 要有經營相關學歷 靠杯 我有錢想開個公司拿身分還不行喔 我開公司不想賺錢還不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28.128.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7621244.A.FBE.html
kitune: 日本人現在覺得不行 01/05 21:55
a0939877325: 超白癡 01/05 21:55
rockyao: 錢也有了 日本人也請了 還要有經營相關資歷就在搞了吧 01/05 21:55
FrogStar: 耍白爛 01/05 21:56
kitune: 這個是學澳洲嗎?澳洲有這麼嚴格嗎 01/05 21:56
rockyao: 是覺得錢跟請人都還是小事 一定要有經營資歷 誰會有啊 01/05 21:57
Padkomywaifu: 請的人有資歷不行嗎 01/05 21:58
kitune: 這就是在防只想當金主的政策啊 你怎以為可以 01/05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