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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遊戲實況主羅先生: 我今天會去警局對你提告關於「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三條3、4項,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個 資法第19、41條罪責向樹林派出所提告。」 至於是不是你本人我不在乎,你有權可以提告盜你大頭鬧我的對方違反個資法的肖像權。 以上。 https://www.threads.com/@po_hsien_lu/post/DTJ63D9DyI5 會告這個也是這輩子有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68.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7680426.A.458.html
pttfatman: 超好笑 又被jb發現一招可以搞羅成員了 01/06 14:22
loserforever: 願羅傑早日離開這個充滿惡意的世界 01/06 14:22
ILoveMegumin: 看起來不像反串 01/06 14:31
ILoveMegumin: 還是說現在反串都要養人設跟帳號 01/06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