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ROCK (天音彼方的小石頭)
看板Marginalman
標題與讀國小女友「嚐禁果」 超商店員賠60萬換緩刑
時間Thu Jan 8 18:04:23 2026
基隆市王姓便利超商店員,被控於前年底在住處與當時未滿14歲的國小女友小倩(化名)發
生1次性行為。基隆地院審理時,王男認罪,並與小倩父母達成60萬元調解,法官依王男犯
「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判處1年8月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嚴禁王男與小倩有任
何接觸與聯絡。
王男前年12月間,邀請交往中小倩前往他基隆住處,發生1次性行為。案發後,警方依小倩
指訴、現場手繪平面圖及雙方對話紀錄截圖等證據將王男送辦。王男在檢方調查期間坦承犯
行,並對自己的行為深表悔悟。
法官審理後認為,王男明知小倩未滿14歲,身心發育尚未成熟,為滿足私慾與小倩發生性行
為,行為確有不該,但考量2人當時為男女朋友關係,且是在女方同意下發生行為,其犯罪
手段與情節與一般強暴的性侵害案件相比相對較輕,加上王男與小倩父母達成60萬元和解,
小倩父母也願意給王男自新機會,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條款,予以減輕其刑。
超商店員有啥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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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oneko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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