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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除了卡文 蔡易餘也提出這個版本的修法 蔡易餘表示,自己所提版本將飼主的定義納入定時定點餵食者 蔡易餘說,現在的飼主責任就是不足,這次將定時定點的餵食者納入飼主概念,讓這些餵養 者負擔民事責任 立委李坤城、郭昱晴則認為,餵食行為是否和遊蕩動物數量增加有絕對連帶關係,這還需要 釐清 立委鄭正鈐表示,如果多人輪流餵食的話,誰才是真正的「飼主」? 經朝野協商後,審查會主席裁示,另定期繼續審查。 今日條文審查期間 贊成及反對的民間團體 分別舉行記者會及陳抗表述各自立場 如果這條真的過了 算了 應該不太可能 雖然窩很支持 https://youtu.be/TmQdD2Fmm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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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DENS: 誰照顧誰就是飼主啊 誰說飼主只能有一人的== 01/28 23:07
hitlerx: 共同飼主啊幹 愛餵就負責任啊 像我為下一代負責任就不生 01/29 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