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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29)日通過刑法修正草案,未來以網路或深偽方式犯公然侮辱者,處最高2年 以下有期徒刑、20萬元以下罰金;若以網路或深偽方式犯誹謗與妨害信用罪,最高處3年以 下有期徒刑、30萬元以下罰金。 我們偉大的清德宗最英明 dpp最清廉最體恤人民 好日子要來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2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9677124.A.529.html
sustainer123: 笑死 不准你們妄議聖上 01/29 16:59
DaibaNana: 懷念馬英九了 丟鞋子都可以 01/29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