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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emami (廣井菊里的BASS EQ效果器)》之銘言: : 你要負責每半年一次消防防護計畫書 : 然後這個計畫書你要找廠商來幫你做 姆咪比較熟工廠所以只講工廠的部分 工廠500平米且員工30人以上要有防火管理人 要求訂定消防防護計畫 防護計畫書沒有法規規定要多久更新一次 只有說要依實際情形適時更新 實務上多的是N年沒更新了 都修法多久了裡面引用的法條還是舊的 但也沒差 我感覺消防單位看起來都是你工廠有訂就好 不太管這個 另外計畫書消防署網站上都有範例 一般都自己改一改就好 至少大部分200人以內的廠都這樣做 會要請到外面顧問公司幫忙的大概都是比較有規模跟制度的公司了 : 如果你是有工廠 : 那你就同時是保安監督人 : 又要做一份我記得叫什麼災害防護書什麼的 要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30倍以上才要保安監督員+保安檢查員 防火管理人可以兼任或讓不同人當 但牌要另外再去上課拿 並訂定消防防災計畫 跟防災計畫差異在於要特別針對公共危險物品 的相關規定 安全 去規劃跟說明 : 然後你同時還要負責消防自衛編組 這個每半年一次 是防火管理人的業務 : 然後我說最坑爹的是現在工廠抓很嚴 : 你掛防火跟消防業務 : 那你就準備半夜有火警你要隨時能趕到現場 : 不然違反的話我記得是三百萬開到一千萬的罰鍰吧 我猜這個應該是指消防法21-1條 消防資訊權的部分 反正大概率是明揚爆炸之後才更重視這一塊 要有一個了解工廠化學品儲存情況的人協助救災 避免消防員傷亡這樣 所以罰則也有再加重 : 實際上的裝備檢修根計畫書 由管理人委託民間消防公司做好 然後自己送去轄區分隊送審 : 然後發生重大意外致人死傷 我印象中管理權人跟防火管理人只要被抓到有疏忽 : 那就手牽手一起進監獄 工廠是丁類 記得消防設備檢修是每年一次 基本上就是委託民間消防公司讓設備師士來檢修這樣(檢修一般是設備士) 但有聽說多的是為了賺錢隨便做不實簽證 我自己就看過整隻滅火器鏽爛還貼檢修合格的貼紙 出事搞死人或重傷 去看35條 管理權人都是可以處有期徒刑的 防火管理人會不會跟著一起下去我不就知道了 之前上課聽老師說出事也是脫不太了關係就是 不確定實務上都怎麼判的 : 這種課給我免費的我都不去上 : 根本不是求職優勢 而是一張只要出人命我願意負行政跟刑事責任的自我介紹卡 這是對的 保安監督我也有一張 這類的牌都是去吃便當等領照的 含金量=0 不如去考張設備師 憑之前工作剛好有接觸到的印象打的 有錯幫我指證一下 -- https://meee.com.tw/etsYRzy.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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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Dest: 你是廠務還是工安嗎 01/29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