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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遇到類似情況 若是一樓要在 別人的外牆 若是要使用安裝什麼像是 室外機、廣告 必須整棟樓同意 簽名 不然自己要舉證 才能用 影響房價什麼法律名稱忘了 用那個來告 我當時心都累了 把出租房子賣掉 對奇怪法律更加痛恨 當事者幸運碰上選舉很快處理 ※ 引述《JIWP (神楽めあ的錢包)》之銘言 : 台北市一名屋主發現自家二樓外牆遭民進黨籍議員劉耀仁掛上選舉看板,反應長達一個月 : 未獲處理,向1999申訴後竟收到建管處函文,要求其書面陳述意見,否則將面臨1萬至5萬 : 元罰鍰,令屋主深感不滿。對此,劉耀仁回應是廠商誤掛,將於年前拆除完畢並親自向屋 : 主道歉。 : 對此,劉耀仁回應表示,他有向一樓屋主取得同意,但廠商掛布條時放錯位置,會在年前 : 拆除完畢。劉耀仁強調,這是誤掛而非未經同意強掛,是一場誤會,年前就會將看板卸下 : ,過完年後會親自向屋主道歉。 : 不是強掛喔,有得到非當事人的同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97.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71154231.A.C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