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超狂辯「我加入詐騙但不是這團」 法官查無直接證據判無罪
一審時,被告徐男坦承犯行,主動繳回犯罪所得3000元,被法官判處1年4月徒刑,但同案
被起訴的陳男雖承認「我有加入詐騙集團」,但堅決否認參與檢警起訴的該起詐騙案件,
辯稱「我加入的不是這一個詐騙集團」,並稱案發當天他根本不在現場。
法官認為,本案警方未能進一步蒐集到被告陳男有涉案的監視畫面或通訊監察等關鍵事證
,僅有共犯徐的單一指證,難以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陳男有罪之心證,審酌後判決無罪。
超好笑 雖然一案歸一案還真的判不了他
--
https://i.imgur.com/I57bXxt.gif
一起喝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193.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72121676.A.0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