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think0 (空想)
看板Marginalman
標題Re: [閒聊] → diefish5566 : 一直提人個資裝熟到
時間Sat Mar 7 17:37:29 2026
個資這塊我剛好最近讀的很熟
民事上比較容易踩到,主要需要當事人同意.有利於當事人權益.為公共利益必要才可以免除
責任
刑事上的構成要件就很嚴格了,需要「
意圖為自己不法利益」或「
意圖損害他人利益」
這邊大部分人碰不到第一點,因為通常涉及金錢,第二點這個利益的定義,依照一些我查的
判例,需要
行為人除認知侵害個人資訊隱私權或個人資訊自決權外,是否以追求損害其他利
益為目的。如僅單純侵害個人資訊隱私權或個人資訊自決權,並未追求損害其他利益,應無
刑罰之必要
簡單來說單純傳個資不構成刑事責任,還需要有意圖侵犯其他利益,例如財產、名譽、自由
、身體、生命,個人資訊隱私權跟自決權不在這個利益的範圍內
所以如果上位法是只有碰到刑法範疇的話,其實構成挺有難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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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edan: 我快哭了 對耶 你剛好吃到這個 03/07 17:37
→ Vedan: 刑法構成要件一定都比較嚴格 03/07 17:38
→ nothink0: 是啊,最近我快把個資法讀爛了,越讀越覺得我根本是被 03/07 17:39
→ nothink0: 檢察官一起打包帶進去的 03/07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