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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BE (前身為 Big Hit):最典型的案例。旗下擁有 Big Hit Music(管理 BTS)、Pledis (管理 SEVENTEEN)、Source Music(管理 LE SSERAFIM)、ADOR(管理 NewJeans) 這個 我剛剛問AI的 就是子母公司的模式 但 你爛咖有大到需要這樣額外開事務所嗎 我看日本有得嗨了 姆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75.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74180830.A.0B8.html
Renxingshi: 就是你爛咖要大不大 事情都辦不好 才要把這部分獨立 03/22 20:01
Renxingshi: 出來自己搞吧 03/22 20:01
redDest: 齁PH 03/22 20:01
iloveSora: 牢A要當閔嬤嬤嗎 03/22 20:01
kitune: 好嫌網已經在熱議了 03/22 20:01
windowsill: 我倒覺得不算不合理 以後招的管理層都是她專屬的 沒 03/22 20:01
windowsill: 問題 03/22 20:01
seer2525: 可是新聞稿是說經紀業務交給株式会社NERD了欸 03/22 20:02
Satoman: 應該是有人幫她砸錢才能這樣搞吧 03/22 20:02
Renxingshi: 我也是覺得沒啥問題啦 03/22 20:02
luna2000sea: 真的可以把舊人找回來用 03/22 20:02
seer2525: 子公司會把經紀業務直接轉給其他公司做嗎 不是應該用事 03/22 20:02
windowsill: 經濟業務對啊 那些韓國團體也都是子公司專門服務 母 03/22 20:02
windowsill: 公司是整體方針 03/22 20:02
seer2525: 務所的名字或咖的名字徵人 03/22 20:03
seer2525: 株式会社NERD不是你咖子公司 03/22 20:03
windowsill: 可能是合作方吧 那就要看以前有沒有類似的模式 03/22 20:04
YoruHentai: 你咖新聞稿寫合作啊 03/22 20:05
tsairay: 咖頂多是參股合夥,但主導權應該都不在手上了 03/22 20:35
tsairay: 剩下頂多是定期收租而已,不能再搞甚麼拿星街去捧旗下 03/22 20:35
tsairay: 大衛團的事情了 03/22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