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at0808 (桐生キキョウ)
看板Marginalman
標題台灣開車碾人是不是
時間Thu Apr 2 08:51:40 2026
2024/09/22 晚間台中中區,東海大學 20 歲林女與學姊王女看完電影,走斑馬線過馬路。
65 歲施男駕駛巨業客運 305 公車,無視兩人直接左轉,當場撞擊、輾壓兩名女大生。
等到公車完全停下後,王女掙脫爬出車底,林女卡在車底不斷哀嚎。
王女立刻大喊,叫司機報警叫救護車,此時施男竟又啟動車輛,前駛、倒車來回輾過林女頭
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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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哀嚎聲瞬間消失,王女聽到清晰碎裂聲,嘶吼「你在幹嘛!」
路人與乘客合力將公車抬起拉出林女,但已明顯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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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告司機施男軾人罪,台中地檢認定無軾人故意不起訴,依過失致亡起訴。
檢方指出,施男不是第一次開公車撞亡人,建請法院重判。(最高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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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指出:
- 法醫研究所證明林女在第一次撞擊後,還有呼吸心跳,學姊也可證實林女還活著。
- 是公車後續的來回輾壓,才導致林女離開,明顯具有軾人故意,請法院依軾人論罪。
一審,台中地院法官指出:
- 施男的確未詳盡確認林女位置貿然移動車輛,導致林女遭碾壓身亡,過失情節重大。
- 但綜觀事證與施男當下認知,難以認定施男有軾人動機與故意。
- 依過失致亡判刑 4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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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媽媽淚灑法庭,引用韓愈《祭女挐女文》:
「汝目汝面,在吾眼傍;汝心汝意,宛宛可忘。無驚無恐,安以即路」,強調一定要幫女兒
討回公道,上訴爭軾人罪。
本來想說點什麼
但我怕我隨便口嗨的事實 反而會被社維法桶+約談
然後真的握著方向盤踩油門來回碾人的 反而只需重判4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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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chooooome: 大車學長無敵星星 04/02 08:54
→ loserforever: 最高五年笑死 開車殺人CP值這麼高 04/02 08:56
推 pttfatman: 不管你要說什麼 全對 04/02 08:57
→ NekomataOkay: 學長ㄟ 04/02 08:57
→ rock2345: 所以大車貨車都是那種無賴 上路橫衝直撞 04/02 08:58
推 umi0912umi: 沒錯 你是對的 04/02 09:00
→ pan46: 0808最強的就是知道什麼不該在邊版說 是說這駕駛超級缺德 04/02 09:01
推 Knightmrk: 泥島開大車s人成本低 04/02 09:01
→ luna2000sea: 這是垃圾無誤 04/02 09:04
→ forsakesheep: 職業駕駛說智識不夠不知道不能移動車輛就只是法官 04/02 09:10
→ forsakesheep: 在混而已 04/02 09:10
推 Benbenyale: 甲級車本來就是可以殺人 04/02 10:36
→ KudanAkito: 台灣大車就是經濟火車頭 判殺人罪就要去停凱道了 04/02 11:07
推 KMSNY: 輾到還會叫的賠更多 只好… 04/02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