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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edan (味丹)》之銘言: : 我是覺得以現代籃球來說 : 其實蠻不合理的吧 : 現代籃球一場比賽回合數變這麼多 : 現在一場比賽可能要花以前1.2倍的體力 : 那這65場是不是也該縮減一下 : 65/1.2=54.16 : 那改成55場是不是比較合理 : 我覺得這樣改蠻合理的 MLB是這樣 投手要滿跟場次一樣的局數162局 打者則是要滿場次的3.1倍 你才有資格去角逐什麼防禦率王、打擊王、全壘打王等等 扣掉終結者之外的 賽揚獎 最少也是Corbin Burnes的167 NBA應該要用平均分鐘數下去算會比較準 假設聯盟平均上場25分鐘 你要個人獎項就要到82×25 --
ckHuang:那一樓知道天海祐希嗎?07/01 20:29
wacer8486:如果你說天海 好像是av的07/01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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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tie: 我感覺可以訂兩個標準,達成一邊就可以,65場次或2100分 04/03 19:07
emptie: 鐘出賽 04/03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