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muy (咖啡中毒)
看板Marginalman
標題Re: [閒聊] 下水救人規則怪談
時間Tue Jun 9 20:48:06 2026
※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 \|/)》之銘言:
: 台灣之前剛好有類似案件
: 對岸當然也有
: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g2Ex6kErU
: 早上聽了就笑出來
: 第一、如果你在施救過程中有隱私部位的接觸
: 你會被告性侵犯
: 第二、如果你在施救過程中沒有隱私部位的接觸
: 但是河邊是沒有監控的
: 第三、你救起來之後人昏迷不醒 你做了人工呼吸和心肺復甦
: 你會被告性侵犯
: 還有更多
類似的 最新版本不是
陸女跌在地上站不起來
旁邊一堆男人只敢看不敢碰他
時候被告怎麼可以見死不救
以後看到是不是直接逃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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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97.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81009288.A.FC9.html
→ yulis: 不是ㄚ 現在路上看到有人倒了 八成的人不也都直接走掉 06/09 20:48
→ tomuy: 逃跑最好 06/09 20:49
推 s8510785107: 逃跑=做賊心虛=就是你推倒的 06/09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