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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 \|/)》之銘言 :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KKE96CE57 : 完結篇了 : 結論 = 調解結案 無法法律懲處 : 1. 當事人手寫保證書 並由公安機關保存 : 總之就是道歉書 + 保證不再犯 : 2. 當事人道歉 : 3. 當事人賠償5000人民幣 : 4. 當事人註銷自媒體平台所有帳號 : 但因為有些民事還在進行中 需要保留帳號無法做到 : 當前的法律難以量刑 各方面判定 : 比如金額等 有實質上的困難 : 當事人當前態度誠懇 雖然網路上很囂張 : 但這畢竟並非殺人放火 當前態度誠懇要從輕量刑 : 太簡單了 : 警察直接勸說這很難告成功 : 要是硬要告 但最後失敗 那就是情節較輕 無罪 : 所以就變成這樣了 看完了 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法則逐年減輕 警察認為實際造成的財務損毀影響屬於輕微 輕微 就符合從輕處罰的條件 可能免判刑+200罰款 但秋雨的律師難道不能說 治安管理處罰法所提的所謂財物損失 “遊戲帳號”不屬於個人財物 所以損失不成立 而“遊戲帳號”屬於公司財物 卻因為毀號對於遊戲公司數據庫毀損程度為零 所以損失不成 立 不能這樣主張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196.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81187606.A.EF9.html
walter741225: 清雨沒有律師吧 06/11 22:21
walter741225: 這我不知道耶 可能要找 06/11 22:21
walter741225: 但不管怎樣 你拒不認罪 跟 積極求和 在帽子眼中 06/11 22:22
walter741225: 是有差的 06/11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