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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手足再爭遺產!立院通過刪除民法兄弟姐妹特留分 6個月後施行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654929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攸關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的民法修正案,確定刪除手足的特留 分1/3部分。藍白立委均表示,讓個人自主建立平衡,可以更有尊嚴安排身後財產,避免 特留分成為撕裂親情的問題。 現行民法第1223條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父母的特留分,為 其應繼分1/2。配偶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祖 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三讀通過修正後,繼承人之特留分,依下列各款規定:一、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 2;二、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三、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 ;四、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年4月審查時,修法版本共3種類型,分別為單純刪除兄弟姊妹的 特留分;刪除兄弟姊妹、祖父母的特留分;及規定兄弟姊妹在一定條件下才可以有特留分 ,當時朝野立委均同意條文保留送協商。 另,今三讀新增通過「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2條,規範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將在公布 後6個月正式施行。 這個法律通過太快 我覺得 應該是因為某件事準備要發生 所以才快點啟動修法 可能是某個人的家務事之類的 -- https://i.imgur.com/u7JeOkW.png https://i.imgur.com/NpyzCSQ.png https://i.imgur.com/DtpvEsW.jpg https://i.imgur.com/X2lSFXK.jpg https://i.imgur.com/xNREV6L.jpg https://i.imgur.com/ut4gOwP.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9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85205653.A.156.html
diefish5566: 給兄弟姐妹特留分確實不合時宜了吧 07/28 10:29
brian78313: 如過我有妹妹,我就全部留給她,可是我沒有妹妹 07/28 10:34
DoraGian: 寶 我可以當你妹妹 07/28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