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一名女學生癡戀男教授,在8個月內30次寄信給教授、助理教授和輔導老師提到她
渴望教授身體、想征服教授,還想割教授的臉、想殺掉教授甚至分屍吃掉,她甚至跑到教授
研究室門口倒可樂,種種行徑使男教授困擾不已並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以恐嚇危害安全、
跟蹤騷擾等罪,女學生願意認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好可怕喔性別對調的話要關幾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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