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5566: 好08/15 22:39
推 Excrement35: 好08/15 22:39
推 WindSpread: 好 謝謝這位原批同志的苦心勸導08/15 22:39
推 hsy1007: 好08/15 22:41
推 snocia: 好08/15 22:41
推 KanaCoco: 我又想使用了08/15 22:42
→ ILoveMegumin: 你不要再使用美月了08/15 22:42
推 NekomataOkay: 告訴你一個 大 秘 密08/15 22:42
推 PogChampLUL: 大師08/15 22:43
推 WindowDragon: 那邊板炸板事件的文可以告嗎08/15 22:43
→ crimsonmoon9: fb那種花五塊錢查車牌車主資訊的也一樣嗎08/15 22:43
推 diefish5566: 好08/15 22:44
→ ILoveMegumin: 叫雲蟲以後不要再貼起訴書跟判決書了08/15 22:44
→ ILoveMegumin: 一方面是為了他不要再堆前科08/15 22:44
→ ILoveMegumin: 另一方面是為了過勞的司法人員跟警察的著想08/15 22:44
→ KitsuNixya: 好08/15 22:45
※ 編輯: ILoveMegumin (114.36.65.95 臺灣), 08/15/2026 22:45:47
推 Furina: 大師08/15 22:45
→ Javelin: 好 愛您08/15 22:46
推 aioiwer318: 好08/15 22:47
推 Wardyal: 為什麼會突然發這篇文 08/15 22:47
推 KNTS: 好08/15 22:47
→ ILoveMegumin: 結論:就算是公開資訊也不能拿來肉搜 08/15 22:47
推 weilu0228: 原神牛逼 08/15 22:48
推 chuchu000: 你這樣講雲重又想貼了 08/15 22:48
→ chuchu000: 他就是反社會人格 08/15 22:48
→ ILoveMegumin: 因為我最近看到一堆人在脆上吵這件事 08/15 22:50
→ ILoveMegumin: 甚至連從業人員有的都還講錯 我覺得事情很嚴重08/15 22:50
→ ILoveMegumin: 他們都能搞錯了 一般人更容易搞錯 08/15 22:50
推 mikehu: 如果只貼判決書應該是沒事吧? 08/15 22:50
→ mikehu: 然後也沒肉搜的08/15 22:51
→ mikehu: 話08/15 22:51
→ chuchu000: 貼就是使用08/15 22:52
→ ILoveMegumin: 只貼公開網站的判決書=蒐集絕對沒事08/15 22:52
→ ILoveMegumin: 但接著就是要審查你為什麼要貼判決書 有什麼目的 08/15 22:52
→ ILoveMegumin: 法學研究 針對法律問題分析=公共利益safe08/15 22:53
推 scmono: 好 大師愛您 08/15 22:53
→ ILoveMegumin: 肉搜、公審=很難被當成公共利益 08/15 22:53
→ redDest: 有人不爽我查我貼在別板的小秘密可以吉了嗎 08/15 22:54
※ 編輯: ILoveMegumin (114.36.65.95 臺灣), 08/15/2026 23:15:59
→ SecondRun: 大師 08/15 23:16
推 kitune: 好 08/15 23:19
推 qalin: 好 謝謝你 08/15 23:25
推 autodeskmaya: 好 謝 08/15 23:35
推 zs111: 好 08/15 23:36
推 paul1951: 推推 08/15 23:37
推 zs111: 貼判決書避雷算不算公共利益 08/15 23:38
→ srxteam0935: 好 08/15 23:58
→ alex257984: 好 08/16 00:16
推 zakokun: 大師 08/16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