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aGian (斯巴拉西)
看板Marginalman
標題[取暖] 男燒了家樂福中原店 法院判賠3.98億
時間Mon Aug 17 17:04:32 2026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817/3220649.htm
火災發生後,家樂福中原店停業近半年,建築結構及店內設備均受到重大損失,後續還須委
由結構技師進行鑑定,再依結果進行修復、補強,才能恢復營業。包括旺旺友聯、國泰世紀
、第一產物、新光產物等8家保險公司,因先行理賠相關損失,總理賠金額達3億9827萬0878
元,遂依法向郭男提起代位求償訴訟。
對此,郭男未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沒有提出書狀答辯,桃園地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定
保險公司的請求有理由,依侵權行為及保險代位求償等法律關係,判郭男應給付8家保險公
司合計3億9827萬0878元,並得上訴。事實上,火災波及的商店街咖啡店,先前也曾由保險
公司代位求償,桃園地院已判郭男須賠償97萬9326元。刑事部分,郭男則因涉犯失火燒燬現
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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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煙吸到肺裡,而黑色的肺就是自己的「業障」。
- 最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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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sairay: 應該已經跑路了吧 08/17 17:05
→ joejoe14758: 就借個帳戶過日子吧 08/17 17:06
推 shadow0326: 為什麼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是判6個月 08/17 17:12
→ shadow0326: 這條不是7年以上嗎 08/17 17:12
→ walter741225: 因為被判定為"過失" 08/17 17:15
推 shadow0326: 為什麼拿殺蟲劑噴打火機是過失 08/17 17:16
→ walter741225: 這個行為是故意 但動機被判定只是好玩、耍帥 08/17 17:17
→ walter741225: 火災的關鍵是放回殺蟲劑沒有注意到殺蟲劑有餘火 08/17 17:17
→ walter741225: 這點判定是過失 08/17 17:17
→ walter741225: 也就是無法認定其動機是要"故意、想要燒掉家樂福" 08/17 17:18
→ kullan: 我是住在附近的 平時會去這個家樂福吃東西和買日常用品 08/17 17:18
→ kullan: 當時我真的是被這個傻逼給氣死了 害我要多騎一段路 08/17 17:19
→ Kafka00: 說人話就是第2項 跟第1項 08/17 17:20
推 S2357828: 一塊錢都要不到 08/17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