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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放一下公投主文 「您是否同意政府制定法律,針對性侵害犯罪、 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 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罪, 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之特別刑法制度 (鞭刑),以嚇阻犯罪持續發生?」 ※ 引述 《walter741225》 之銘言: : 查了一下 只鞭18+ ~ 50-男性 無特殊疾病 : 女性不鞭 是因為怕鞭下去搞到不孕 = 違法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怎麼到這邊就不平等了 如果最後刑法照這樣推 詐騙車手通通收女的不就無敵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90.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87019020.A.A64.html
a1234555: 收詐騙車手的人哪會管你車手會不會被鞭 08/18 10:12
walter741225: 新加坡的玩法是只要達到鞭刑標準就是女性額外加刑罰 08/18 10:13
walter741225: 加監禁年限 或者提高罰金 08/18 10:13
edward40812: 原來 不過你島一向奉減少監獄人數為圭臬 08/18 10:26
edward40812: 如果女性改以加重刑罰替代 不知道實際上能加多少 08/18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