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NPSCG (TNP)》之銘言
: 其實這部在PTT原則上應該連討論都不行吧
: 連品牌都出現了
: 一個不小心直接上天條要砍帳好像都可以
: #1fA0XPow (C_Chat)
: 為維護國民健康權
: 並配合國家對此相關之法令與政策
: 請使用者勿於本站進行違反菸害防制法之行為。
: 相關違規行為,
: 除各看板板主、站務主管依規定處理
: (如刪文、水桶、開罰單…)外,
: 本站將援引使用者條款第8條、第8-1條處置。
: 一、
: 依菸害防制法第12條第1款規定,
: 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
: 不得於網際網路(含本站)為促銷或廣告
: (完整條文內容請參附註1)。
: 五、
: 依使用者條款第8條、第8-1條,
: 本站有權對違反菸害防制法之使用者為停權等處置
: (得處置之方式請參附註5、6)。
: 註:
: 1.
: 菸害防制法第12條第1款:
: 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
: 其促銷或廣告,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 一、
: 以廣播、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
: 電腦網路、報紙、雜誌、看板、海報、單張、
: 通知、通告、說明書、樣品、招貼、展示或其
: 他文字、圖畫、物品或電磁紀錄物宣傳。
那個菸
台灣有通過審查嗎?
沒有的話可能比較嚴重
15條-1
是直接不得展示、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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