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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xmax1999 (兩千)》之銘言 : 查了一下 : 單純欠錢不還好像沒辦法告刑事只有民事 : 要證明有詐欺意圖才有辦法刑事成立報警的樣子? : 那今天他這種惡意積欠應付帳款 可以成立刑事嗎 : 還是就民事而已 難怪沒在怕 看有沒有自始無履約意願ㄚ 像是脆上就有人說 豬豬常常會 假裝沒帶錢包 讓對方付錢 我是不知道常常是多常 但如果是慣犯 那可能就會被解釋成 豬豬一開始就沒也付錢的意願 這個具體我也說不準 法院判決裡面就有分這兩種情形 1.我吃飯 吃完了 幹 沒帶錢包 那就是 你跟老闆之間 構成了一個 吃吃契約 吃吃契約 老闆給你吃吃 你要給老闆錢錢 但你吃吃後 沒給老闆錢錢 這個就是債務不履行 這個就是典型的民事責任 契約責任 2.我進店門之前 就已經沒打算付錢 老子就是來白吃白喝的 法院的說法就是說 今天當你進門點餐/招攬計程車 你的這個動作 都是讓店家/司機 認為你有意願支付的意思 但你其實根本沒有 那你就是讓對方陷於錯誤了 結論就是 會構成詐欺罪 所以最難的地方就是證明 他到底是忘記帶錢 還是白吃白喝 最好的方式就是看他是不是慣犯阿 如果他四處白吃白喝 那法官通常就會認為這咖就是一開始沒有付錢的意圖這樣 謝謝喔 -- https://i.imgur.com/CQh30Jb.gi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33.2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87574812.A.AD9.html
Pash97143: 那感覺小危 現在受害者好多 08/24 20:34
F16V: 皇城看到推文寫 我請客 大家出錢 笑了 08/24 20:34
omoikane: 那只要提告的人多一點他就危了吧 08/24 20:35
Excrement35: 沒事 邦寶都龜男 現在還沒人要報警 08/24 20:36
uligaga: 募款花籃那個out了吧 08/24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