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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xmax1999 (兩千)》之銘言: : 標題: [姆咪] 問一下 這樣幫還錢 : 時間: Tue Aug 25 23:22:21 2026 : : 當事人拿阿哲的錢 : : 轉頭拿當初交易紀錄(例如代購訊息等等) : : 然後去報警繼續叫豬豬還錢告民事 : : 阿這樣阿哲能夠證明他是幫還的嗎 靠私訊? : : 感覺很荒謬 這種事還真不太會在現實遇到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6.12.42.221 (日本)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87671344.A.059.html : → rockyao: 阿哲就嘴嗨 08/25 23:22 : → as3366700: 應該不會 幾百的事情而已== 08/25 23:23 : → Exmax1999: 有到千的 08/25 23:23 : 推 Pash97143: 但哲維那邊也會有對話紀錄吧 沒搞好那人會誣告 08/25 23:24 : → Exmax1999: 可哲維根本沒跟豬豬說好要幫他還 這種路人幫還錢成立? 08/25 23:24 : 推 WindowDragon: 阿哲さん蘇趴洽阿里嘎斗 08/25 23:26 : 推 KanaCoco: 原則上 第三人清償是OK的 08/25 23:26 : → mikenekolove: 感覺沒啥差別吧 反正他那錢大概也拿不回來 當捐了 08/25 23:26 : → CloseFeather: 小孤兒 我們月騎士都念阿里嘎啾~ 08/25 23:27 : 推 leafingv: 當然可以啊 不然那些人憑什麼拿錢 08/25 23:27 : → KanaCoco: 如果哲偉還錢的時候有說是幫豬豬還的 那豬豬跟債主就兩 08/25 23:27 : → KanaCoco: 清了 08/25 23:27 : → KanaCoco: 剩下的是哲偉能不能跟豬豬要這筆錢的問題 08/25 23:28 我查這網頁 https://lawplayer.com/article/6438cde7e800e5f0b9327aee 白話解讀 你爸幫你還卡債,銀行能拒絕嗎?預設答案是不能。民法第311條藏著一個大多數人沒意 識到的設計:債務原則上不是「專屬你個人」的事,只要有人願意掏錢出來幫你付,債權 人原則上必須收下 真假 所以哲維幫還 債主還不能拒絕喔 : → Exmax1999: 查了下 好屌喔 還不能拒絕喔 08/25 23:28 : → WindowDragon: 謝謝律師 又白嫖了一場諮詢 08/25 23: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6.12.42.221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87671760.A.402.html
KanaCoco: 對ㄚ 除非那個債務性質上不能這樣 比如你上課找A老師 08/25 23:30
colapola: 債主為什麼要拒絕啊? 08/25 23:30
KanaCoco: B老師衝進來把你上了 那就不行 08/25 23:30
Exmax1999: 一個路人幫還覺得很詭異想本人還之類的? 08/25 23:30
colapola: 法官也會滿頭問號吧 08/25 23:30
F16V: 債務就是找倒楣鬼跟傻子 對啊 08/25 23:30
wai0806: 當事人約定或債之性質須親為? 那個意思是啥 約定幹屁眼 08/25 23:31
wai0806: 只能由債主給幹嗎 08/25 23:31
leafingv: 這種路人要幫還 不給帳號就行了 不能拒絕的是銀行吧 08/25 23:31
KanaCoco: 約定就是例如當初借錢時債主就跟豬豬約好了 只能豬豬還 08/25 23:31
Pash97143: 問題是這種爛仗 有人幫還就直接拿了吧 不然也等不到 08/25 23:32
KanaCoco: 債之性質就一樓的例子 性質上這個上課的勞務給付 只能由 08/25 23:32
KanaCoco: 你當初指定的老師來上 不能隨便換別人來上 08/25 23:32
Exmax1999: 我是不介意 08/25 23:34
WindowDragon: 如果B老師把我上了 我會爭取再跟A老師上一次 08/25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