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ence: 如果原po不想再有任何互動,建議別學這篇 01/15 23:43
→ blence: 學妹部分也多慮了,有的話,何必特別再去翻出2年前的電話 01/15 23:51
告到教育部和學校是必要的
這種人還為人師表,縱容他只會讓後人受害
如果他覺得這事情大學圈子裡的人不會知情
他根本不可能收斂
說不定之後就找去原PO的工作場所放黑函或消息,把她工作搞掉
※ 編輯: winchin (112.105.52.36), 01/16/2015 00:17:14
→ blence: 你覺得每個人都有這個精神或餘力去跟老師糾纏? 01/16 01:14
→ blence: 況且,現在去糾纏難道不會因次特地去把他工作搞掉? 01/16 01:16
→ blence: 講原則跟方法大家都懂,不必假設只有你瞭解,只是原po有沒有 01/16 01:22
→ blence: 足夠的心理建設去對抗你都不確定,還要強推你的建議? 01/16 01:24
→ blence: 我還是一樣覺得"如果當下想法不敢再有任何糾纏",別學這篇 01/16 01:26
→ blence: 根據此版之前的發文,估計10篇恐嚇可能才1篇有進一步威脅 01/16 01:29
反正我只是給她建議
自己隱忍、沒掌握證據...這是最下策
倘若之後對方真的表大的...自己就毫無回擊能力
況且,原PO自己文中就是要來問:能不能錄音報警?
可不可以告恐嚇?
所以我當然會建議她一些管道囉
人家都上來問說能不能報警告恐嚇
結果你一直假設說:原PO沒有心理建設...所以最好不要鳥老師就好
這不是頗怪嗎??
而且她的狀況有點特殊的是
1. 她都已經離開"2年",對方還記得牢牢
2. 她文中也有提到在畢業後還是有被老師騷擾
從這看起來...坦白講....讓人感覺老師應該是對原PO有興趣
所以才會出現這種奇怪追求者的作法
(如果是一般人,學生拒絕幾次,老師也就會識趣不強求了
怎可能都畢業兩年了還一直窮追不捨....頗怪)
所以她的問題已經不是單純的"簽不簽博班"
而是老師"找理由一直騷擾"
對於這種人....先留證據是一定要的
※ 編輯: winchin (112.105.52.36), 01/16/2015 06:17:35
推 avgirl: 看那行為都碼知道對原PO另有所圖,不是單純的簽博班而已~~ 01/16 08:06
→ avgirl: 真的被盧到簽下去,那絕對是地獄的開始~~~~~ 01/16 08:07
→ avgirl: 要什麼心理建設阿??? 一切走法律程序就好~~ 01/16 08:10
→ avgirl: 每個人在一生中都會遇到法律上的問題~~~ 01/16 08:11
→ avgirl: 那剛好遇到了,應該是選擇面對處理(自保行為) 01/16 08:11
→ avgirl: 不是完全不理~~~~ 01/16 08:11
推 Porsche997: agree 01/16 08:43
→ yueayase: 可以錄音不被他知道,自保還是很重要的 01/16 09:09
→ yueayase: 不然哪他他再來騷擾、恐嚇,就找不到證據囉 01/16 09:10
推 blake7899: 推這篇 先留下證據 之後他真的太過分就法院見 01/16 11:17
→ blake7899: 說實在的 我不信這個老師有種把學術生涯拿出來賭 01/16 11:18
→ blake7899: 真的鬧僵原原PO會受傷 但那位「老師」也無法全身而退 01/16 11:19
→ blence: to avgirl,如果接電話聽聲音的過程就是壓力,與其每通電話 01/16 11:25
→ blence: 都接起來錄音,當下都不接更保險阿 01/16 11:28
→ blence: 敢走法律程序,至少電話中敢嚴肅的講出"請不要在來電騷擾吧 01/16 11:41
推 tcj7838: 建議原原po保留證據 這才是保護自己的最好方法 01/18 17:33
→ tcj7838: 一直隱忍天知道他還會再做些什麼?手中先掌握點籌碼吧 01/18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