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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所謂的完備性公設, 是因為我們直接當作實數集存在並且附帶有一些運算規則, 在這種情形下我們直接把實數的完備性當作公設所以不用去證明, 如果我們是利用有理數去構造出實數出來, 那麼實數的完備性是可以證明的, 這樣理解是否正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8.127.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th/M.1442467840.A.808.html
Desperato : 沒錯 用有理數構造實數 本來也就是為了完備性 09/17 14:49
lp33506 : 他可以直接被當公理用 也可以藉由承認其他公理來推 09/17 16:52
lp33506 : 得它 09/17 16:52
recorriendo : 從邏輯的角度說 "理論"就是由公設按邏輯規則可推出 09/18 15:33
recorriendo : 來的全部命題 用有理數構造出實數 是證明了"確實有 09/18 15:34
recorriendo : 個集合滿足此理論" 同時也就說明"這組公設不會推導 09/18 15:36
recorriendo : 出矛盾" 09/18 15:36
recorriendo : 然後 事實上還可以證明"滿足完備性公理的有序體都是 09/18 15:37
recorriendo : 同構的"意即實數系有唯一性 這是分析的公設特別之處 09/18 15:39
xcycl : 可是拿掉完備性公理,可以有一個跟實數在一階邏輯上 09/19 01:57
xcycl : 等價但是不同構的模型,而且還可以只有可數多個 09/19 01:58
xcycl : 實數 ...:[ 09/19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