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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證明 大多是利用對角或類似的方法 定義一個數 宣稱不再數列裡 或達成矛盾 這裡讓我有點無法理解 為什麼可以這樣做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203.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th/M.1476525031.A.B6A.html
zako1113 : 沒有bijective function由N到(0,1)10/15 18:17
這我知道 我是想理解證明裡 創造出一個在(0,1)區間 卻不在列表的數 這個步驟應該也能在(0,1)裡所有有理數集合用才對啊 可是所有在(0,1)裡的有理數卻可數 ※ 編輯: Remedy (114.46.203.113), 10/15/2016 18:30:18
jacky7987 : 如果你那樣對Q交集(0,1)做 你pick的b可能不在裡面10/15 18:44
jacky7987 : b 是那個取對角線換過數字的那個數10/15 18:45
Vulpix : 事實上對Q的情況來說,另取的那個數一定無理。10/15 19:18
可以問問為什麼嗎 ※ 編輯: Remedy (114.46.203.113), 10/15/2016 19:34:00
jacky7987 : 因為全部的數字你已經列出來了10/15 20:18
jacky7987 : (雖然這樣有點倒過來XDDD10/15 20:19
好的 感謝 我再想想 ※ 編輯: Remedy (114.46.203.113), 10/15/2016 20:47:58
ERT312 : 因為任何一個小數展式(無限或有限)都代表一個實數 10/15 21:19
ERT312 : 這點因為太顯然了 通常不會太強調 10/15 21:19
ERT312 : 但是你要用同樣的手法來論證Q時,這點就很重要了 10/15 21:20
wayne0824 : SB.pdf 10/15 21:28
recorriendo : 其實你說的沒錯 有些證明乍看正出來 卻有遺漏細節 10/16 03:12
recorriendo : 兩個無限小數有可能對應到同一個實數 10/16 03:17
recorriendo : 0.24499999...=0.24500000...大概像這種情況 10/16 03:18
recorriendo : 雖然是很細節的地方 但嚴格的正名要小心的排除掉 10/16 03:19
recorriendo : 喔 上面連結裡有講到了XD 10/16 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