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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變分析課本中, 有個定理說每個函數f,都可以用一串 simple function 函數列 f_k 去逼近。 課本定理的證明很簡單,f_k就定義為把 f的值域切成 2^k 塊 , 所以k越大,f的值域切的越細, f_k 的值就會逼近 f 。 (這裡我就不打出來了,符號不好打,大家參照實變課本都有) 我想問的是 , 課本是取 2^k , 為什麼不取 k 就好了。 為什麼一定要2^k ? 取 k 也是會越切越細,好像也沒什麼問題, 還是我忽略什麼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4.119.1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th/M.1543373640.A.A95.html
Desperato : 因為切2^k的simple func 肯定比2^(k-1)大 11/28 11:00
Desperato : 取k很難比大小 11/28 11:01
對噢, 忽略掉了, 謝謝 ※ 編輯: handsomecat3 (203.64.119.130), 11/28/2018 1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