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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上一篇像是講故事不像是證明 有熱心板友建議我再發一篇證明 我發現把想法轉譯成數學語言真的很困難 也更加敬佩板上那些很會寫證明文的高手 證明目標:投擲n面骰子一個m次 每個面都至少出現一次的排列數為 Σ(k=0 to n)(-1)^k*C(n,k)(n-k)^m(原式) 令A(n,m,j)代表恰好使用j種點數的排列總數 其中(-1)^k*C(n,k)(n-k)^m=Σ(j=1 to n-k)C(n-j,k)(-1)^k*A(n,m,j) (這個等式後面再證明 現在先用) 原式=Σ(k=0 to n)(-1)^k*C(n,k)(n-k)^m=Σ(k=0 to n)Σ(j=1 to n-k)C(n-j,k)(-1)^k*A(n,m,j)=Σ(j=1 to n)Σ(k=0 to n-j)C(n-j,k)(-1)^k*A(n,m,j)=A(n,m,n) 也就是只剩下"恰好使用n種點數的排列總數"會保留下來 證明完成# 不知道這個證明是否算是一個完整有效的證明? 如果有錯誤或不足還請板上高手不吝指教 ----- 補充說明 1.Σ(k=0 to n-j)C(n-j,k)(-1)^k展開就會變成(1-1)^(n-j)=0(當j<n) 2.(-1)^k*C(n,k)(n-k)^m=Σ(j=1 to n-k)C(n-j,k)(-1)^k*A(n,m,j)的證明 這個等式雖然直覺可以想到 但是我不知道怎麼證明(要證明它比想到它要困難很多) 所以我學習了一種叫"雙重計數法"的知識 首先 左右邊的(-1)^k都拿掉 我們就只要證明 C(n,k)(n-k)^m=Σ(j=1 to n-k)C(n-j,k)A(n,m,j) 我們要數的東西是 一個配對(K,P)的數量 其中 K=一個恰好包含k個點數的集合 我們稱為"禁止出現組" P=一個避開"禁止出現組" 且長度為m的排列 先看等式左邊 先選K 從n中選取k的方法為C(n,k) 再選P 從剩下的n-k個點數中 選取長度為m的排列數為(n-k)^m 所以(K,P)的數量=C(n,k)(n-k)^m 再看等式右邊 我們這次先選P 再選K A(n,m,j)代表恰好使用j種點數的排列總數 對於這樣一個P 它可以跟多少個K 進行配對呢?答案當然是C(n-j,k) (K,P)的數量就是我們把它們全部加起來 Σ(j=1 to n-k)C(n-j,k)A(n,m,j) j的範圍可以從1到n-k(因為P至少要留下k個空位給K) 因為左右二邊數的都是一樣的數字(K,P) 所以左右二邊相等 得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1.28.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th/M.1751087105.A.950.html
R2003 : A(n,m,j)是甚麼東西? 06/28 14:12
R2003 : Σ(j=1 n)Σ(k=0 n-j) C(n-j,k)(-1)^k*A(n,m,j) 06/28 14:14
R2003 : = =A(n,m,n) 06/28 14:15
R2003 : 這是怎麼來的? 06/28 14:15
R2003 : 因為你有對A(n,m,j)進行操作,所以要寫出這有甚麼 06/28 14:19
R2003 : 數學意涵 06/28 14:19
啊抱歉我沒有寫得很清楚 A(n,m,j) 代表的是:「投擲n面骰m次,其排列結果中,『恰好』只出現 j 種不同數字」 的方法總數。 例如:A(5,5,4) 是投擲一個5面骰子5次 所有恰好出現4種數字的排列總數 (例如 1,1,2,3,4 這種)。 A(5,5,1) 是所有只出現1種數字的排列總數(例如 1,1,1,1,1,總共有5種) 至於Σ(j=1 to n)Σ(k=0 to n-j)C(n-j,k)(-1)^k*A(n,m,j)=A(n,m,n) 假設我們n=5 m=5 外層j=1 那麼內層就是Σ(k=0 to 4)C(4,k)(-1)^k*A(5,5,1) =(1-4+6-4+1)A(5,5,1)=0 事實上 因為二項式定理 對於所有的1<=j<n 內層的求和式Σ(k=0 to n-j) C(n-j,k)(-1)^k 就等於(1-1)^(n-j) 結果永遠是0 只有當外層的j=n的時候 內層Σ(k=0 to n-n)C(0,k)(-1)^k*A(n,m,n)=C(0,0)(-1)^0*A(n,m,n)=A(n,m,n) 希望這樣的解釋有比較清楚 感謝R大的提醒 我之前寫得太簡略了 ※ 編輯: oyasmy (61.61.28.165 臺灣), 06/28/2025 17:19:17
R2003 : 強烈不建議把那麼多non-trivial的東西放在QED之後 06/28 20:24
R2003 : 建議你的補充說明1、2要放在 "原式=(下略)" 之前 06/28 20:26
R2003 : 然後嚴謹的證明裡不應出現"先用,等等再證"這件事 06/28 20:28
R2003 : 另外,有時候證明不要省略太多敘述 06/28 20:30
R2003 : 如果省略的部分太trivial或是可以用定理總結 06/28 20:31
R2003 : 我個人除了直接放"="外,還是會加上 06/28 20:31
R2003 : and by xxx thm, we got .... 06/28 20:32
R2003 : 像你後來回覆的部分,我就會提示跟二項式定理有關 06/28 20:34
oyasmy : 感謝提醒 學到了很多 謝謝~ 06/28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