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nn1994tw: 推Y大的熱心和正義感 07/23 11:42
※ 編輯: Yshing1206 (49.217.163.175), 07/23/2018 11:53:05
推 mayday1122: 加油 07/23 11:52
※ 編輯: Yshing1206 (49.217.163.175), 07/23/2018 11:54:53
→ eightting: 那可以分享結果嗎 沒買膠帶也想關心善款結果處理如何 07/23 12:00
結果可能要明年,她那麼會瞎扯,誰知道,尤其我又堅持不和解XD
※ 編輯: Yshing1206 (49.217.163.175), 07/23/2018 12:08:31
推 mickeybo: Y大辛苦了!加油!雖然我沒有買膠帶~但支持你的行動! 07/23 12:30
推 bluesecret: 我沒有買,但是支持絕對提告不和解… 07/23 12:34
推 newsuchi: 加油!! 07/23 12:35
→ heyhah1118: 謝謝Y大願意站出來07/23 12:35
推 Jane0210: 加油!07/23 12:38
推 nicole6428: 辛苦Y大了~ 07/23 12:42
推 JAY2005jay: 支持提告07/23 12:53
推 xiaofeng5: 謝謝Y大 辛苦了!!07/23 12:56
推 xmas1224kimo: 辛苦了。07/23 13:23
→ pscutie: 沒買,之前有板友提到版權問題?07/23 13:37
推 josietao: 推~加油,希望結果可以分享在版上07/23 13:49
推 yustarbalaja: 辛苦了!07/23 13:52
推 melodyhid: 謝謝你!07/23 14:04
推 misthera: 辛苦了07/23 14:14
推 g48119: 謝謝你 07/23 14:25
推 wcgg: 推行動力07/23 14:26
推 snoopy63: 堅持下去!對那些無止盡的善良跟寬容的路人可以不用理會~ 07/23 14:33
推 ashinmic: 謝謝Y大!希望之後可以分享結果+107/23 15:05
推 WACLEE: 謝謝Y大,辛苦了! 07/23 16:44
推 amsbigcookie: 辛苦!支持你!07/23 16:55
推 kacofish: 推一下Y板友站出來07/23 17:00
推 pattyshin: 謝謝你07/23 17:29
推 tsuyomay: 謝謝妳
07/23 17:30
哈哈,我也是苦主啊!只是覺得此一惡例絕不可開,而且這麼簡單的事情竟然搞得五版好
沒面子,以後誰還敢參加五版辦的活動啊,所以一定要解決(握拳)
推 conanchien: 我沒買紙膠帶,但推y大的熱血正義,這個社會敲鍵盤的 07/23 18:22
→ conanchien: 多,起身去做的人少 07/23 18:22
這次應該會有一些人去報警,大家一起團結起來(握拳)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3/2018 18:30:28
推 judy2004123: 我也沒有買,但是鬧了這麼久真的蠻傻眼的,也感謝Y大 07/23 18:40
→ judy2004123: 的熱心! 07/23 18:40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3/2018 19:31:26
推 a89108: 辛苦了 加油 07/23 19:45
推 yu130930: 辛苦了~這一仗可能會打的很累,加油!!! 07/23 19:48
→ yu130930: 也謝謝願意用行動去實現正義 07/23 19:49
推 wendy00558: 大家加油 07/23 20:01
推 e011082: 謝謝你 辛苦了 07/23 20:21
推 minnie1218: 我也沒有買紙膠帶,不過整件事真的拖了好久!!謝謝Y大 07/23 20:29
→ minnie1218: 辛苦了,加油!! 07/23 20:29
推 xiuyachang: Y大辛苦了..我也會找時間去報案.. 07/23 20:35
對啊,既然碰上這種事了,絕對不能自認倒霉,我們真的要不怕麻煩的站出來,不然真的
被看笑話了,人家以後看著五版都會說,「哈哈哈,你們看碰到這種事情,他們摸摸鼻子
就算了耶!」我不是起鬨,我真的自己是這麼想的,這是我決定絕對不能姑息紫色的原因
。
推 vvvvviola: 辛苦了! 07/23 20:47
推 kittyfly: 支持你!辛苦了!也謝謝你願意做對的事07/23 21:00
推 yuisue227: 雖然沒有買,但是支持Y大,也辛苦Y大07/23 21:04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3/2018 21:16:55
推 wendycute: 雖然沒有買,但推Y大的正義感!07/23 21:20
推 akbobo: 請問Y大要告P大什麼呢?詐欺?侵占?背信?還是其他? 07/23 21:49
跟警察說背信、詐欺
推 CRATA: 謝謝你! 07/23 21:53
推 Kscking: 我也沒買..但一路看下來y大已經給不少次對談機會了 沒想07/23 22:01
→ Kscking: 到還是要走到這步 辛苦了!! 07/23 22:01
推 imayday0406: 我也蠻好奇要告什麼罪名 07/23 22:07
推 bobo0745: 大家已給無數時間和機會了 07/23 22:08
推 anglelin: 支持Y大,真的謝謝你 07/23 22:12
推 xinya: 支持Y大! 07/23 22:21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3/2018 22:31:35
推 angela771115: 欽佩Y大,加油! 07/23 22:28
推 ashine7150: 推!我也沒買 但支持Y大正義地站出來加油! 07/23 22:36
推 akbobo: 你的律師收了你的錢,有跟你確定背信跟詐欺告得動嗎? 07/23 22:45
→ akbobo: 你知道告人用錯法條會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嗎?07/23 22:48
推 akbobo: 提告是你的權利,但有可能你在偵查那關就卡住了。07/23 22:52
→ akbobo: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你的主觀意見在法庭上一點用 07/23 22:55
→ akbobo: 都沒有,法官要看的是客觀的證據。這個你有嗎? 07/23 22:55
1,願聞其詳?
2,而且我確定你從昨天就沒有爬文,我說過我27才會跟律師討論定罪責。
3,如果你是好意我們大家恭候你的指教和指點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3/2018 23:05:21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3/2018 23:08:00
推 kaoru1992: 那個,我想ak大應該也是好意提醒,怕Y大白花錢啦 07/23 23:09
→ kaoru1992: 讓事情更聚焦應該也是好事,希望一切順利:) 07/23 23:10
→ sonora: 背信罪是刑法342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 07/23 23:11
→ sonora: 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 07/23 23:11
→ sonora: 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07/23 23:11
→ sonora: 、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07/23 23:11
→ sonora: 這裡的說法是要有「委任、委託」行為,才會構成背信罪 07/23 23:18
→ sonora: 當然,每個律師的法律見解不一。可能別的律師認為這樣就 07/23 23:18
→ sonora: 夠了 07/23 23:18
→ sonora: 詐欺罪就交給其他人研究了 (喂 07/23 23:21
推 mayshinwind: Y大的正義感和執行力太令人敬佩了(起身鼓掌)不過也 07/23 23:21
→ mayshinwind: 許是我過度擔心還是希望這件事不要處理到讓媒體關注07/23 23:21
→ mayshinwind: 到不然依現在的媒體素質五月天不知道會不會又躺著中07/23 23:21
→ mayshinwind: 槍(紫色你看看你搞出多少傷人傷己的事07/23 23:21
→ sosoing: Y大好好吃好好玩XD07/23 23:21
→ sonora: 我個人會建議,有購買紙膠帶的人,比較師出有名07/23 23:22
推 ashika: 謝謝Y大的挺身而出!07/23 23:23
我知道大家的好意,但是只能走到這一步了,不然就讓紫色拿著我們的錢去吃喝玩樂了嗎
?然後一直侵佔著我們的錢在那邊堅持沒有50,000不捐,一直在那邊堅持要我們吞下他沒
有賣出去的,我們只剩10,000可以捐?
大家快點想辦法啊!既然知道可能有困難為什麼不幫忙想個辦法?現在不能用那要用哪一
條?不是我一個人的事,大家快點幫忙想辦法吧!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3/2018 23:29:19
推 akbobo: 1.你從事情一開始就搬出律師來,現在連律師費十萬這個數字 07/23 23:52
→ akbobo: 都出現了,卻連紫色老師觸犯的刑責是哪條都還沒肯定?那要 07/23 23:53
推 ilovee0427: 建議到八月若無動作可以再投訴一次教育局,讓她新到 07/23 23:54
→ ilovee0427: 任的校長知悉。 07/23 23:54
→ akbobo: 怎麼提告?法院是看證據的,但我follow大家討論至今,實在 07/23 23:55
→ akbobo: 看不出有什麼可以告紫色老師詐欺、侵占的有力證據;畢竟你 07/23 23:56
推 bobo0745: 覺得不要再說某位是老師了 07/23 23:57
→ akbobo: 捐了款,卻也拿到了膠帶;紫色老師的捐款當初沒給捐出時間 07/23 23:58
→ akbobo: ,迄今也一直有在處理,雖然他把帳目交代得很落漆,但這了 07/23 23:59
→ akbobo: 不起只能說他能力不好,誰有任何證據可以明確指出紫色老師 07/23 23:59
→ akbobo: 挪用、侵占大家購買膠帶的款項作為私人用途使用?如果有的 07/24 00:00
→ akbobo: 話,資料拿著就直接去警察局報案了,還等到現在?那些不就 07/24 00:01
→ akbobo: 只是大家根據他的一些行為所做出的揣測嗎?揣測的東西可以 07/24 00:01
→ akbobo: 拿上法庭當證據嗎?當然不行,你以為你是宋世傑嗎?07/24 00:02
→ akbobo: 所以我上面才會留言問你有沒有客觀的證據,如果沒有,提告07/24 00:02
→ akbobo: 也只是白費工夫而已,因為證據不足。而證據這種東西,是你 07/24 00:03
→ akbobo: 在找律師之前就要自己先準備好的,而不是要跟律師討論後再 07/24 00:03
→ akbobo: 去找,律師不是當事人,他只能就你提供的資料告訴你有什麼07/24 00:04
你說的我都知道啦,那你不要一直給我?
講點有建設性的啦,所以你覺得現在應該怎麼辦呢?大家要繼續等嗎?
不要再給我?了啦,問問題大家都會
而且我說我花了錢請律師然後被你吐槽說連責都不知道,就算是我吹牛好了,我從頭到尾
就沒請律師,我是嚇紫色而已,那你覺得現在應該怎麼做嘛?我想大家都很想要知道現在
下一步該怎麼做。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4/2018 00:07:10
→ akbobo: 不足之處需要補強,或是你準備方向錯誤幫你修正,律師又不 07/24 00:05
→ akbobo: 是神! 07/24 00:05
→ akbobo: 說要提告的是你,我只是就你「提告」這個動作提出我的疑問 07/24 00:06
錢是我在花,非常謝謝你對我荷包的關心,我提告的動作也不需要你提出疑問,因為完全
不關你的事。
我比較想要了解,你對我的疑問這麼多,那麼你對紫色小姐截至目前為止所有的動作沒有
疑問嗎?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4/2018 00:09:39
→ akbobo: ,如果你在資料準備不足的情況下提告,只是浪費力氣而已。 07/24 00:07
→ akbobo: 你看完我的回應,不是應該要開始想想你的「提告」,目的到 07/24 00:09
→ akbobo: 底是什麼嗎? 07/24 00:09
推 heyyung: 那我們去報警可以讓她公布帳戶資料嗎?如果帳戶金額少於07/24 00:09
→ heyyung: 她說的收入,那是不是就算是證據,顯示她把要捐的錢花掉07/24 00:09
→ heyyung: 了?如果報警不能讓她公布帳戶資料,那什麼方法才可以用07/24 00:09
→ heyyung: 強制力請她公布呢?07/24 00:09
→ akbobo: 目前為止大家對紫色老師的這個活動感想共識是「能力不足」07/24 00:10
→ akbobo: ,能力不足在刑法上有什麼罪? 07/24 00:10
→ akbobo: 你要提告是你的權利,但不要錢花了又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07/24 00:11
→ akbobo: ,最後甚至還落得了一個「誣告」的下場。你自己要先弄清楚07/24 00:12
能力不足?
你這是從哪裡來的共識?
而且,他就是沒捐錢,哪裡來的誣告?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4/2018 00:16:06
→ akbobo: ,你告人的動機跟目的。 07/24 00:14
推 akbobo: 他是「還沒」捐,不是沒捐!除非你們能證明他辦這個活動的07/24 00:17
→ akbobo: 初心就是想佔這筆錢,不然我不做那樣的揣測。07/24 00:18
推 imayday1123: 為什麼會覺得大家對紫色的「共識」是能力不足? 我 07/24 00:20
→ imayday1123: 個人覺得她不僅能力不足、更有意圖要讓某些東西證據 07/24 00:20
→ imayday1123: 消失不見,這是她親自傳微博訊息給我,她說因為中國 07/24 00:20
→ imayday1123: 那邊有在查有關金錢的事,所以要把之前義賣相關微博 07/24 00:20
→ imayday1123: 貼文刪除。 這又是什麼? 我不覺得這是能力不足。 07/24 00:20
推 sadaharu: 請問這個「還沒」捐要多久才算沒捐?半年、一年、十年、 07/24 00:20
→ sadaharu: 二十年......嘴巴上一直說會捐,但沒有實際行動,這樣就 07/24 00:20
→ sadaharu: 可以一直拖下去嗎? 07/24 00:21
推 akbobo: 簡單的入帳跟出貨可以搞成這副模樣,不是能力不足不然是? 07/24 00:21
推 imayday1123: 當然也是能力不足,但「不僅」是能力不足。 07/24 00:22
推 kaoru1992: 應該說,ak大的質疑都是在幫大家想,如果真的提告,可 07/24 00:23
→ kaoru1992: 能會有哪些不足之處?如果能在提告前先預備好,就能讓07/24 00:23
→ kaoru1992: 提告的行動變得更加有效,不然律師費也是很貴。QQ07/24 00:24
→ kaoru1992: 意思大概是說,因為法律講「證據」,要「如何」證明其07/24 00:24
推 sadaharu: 想請問a大對於這件事可以提供具體讓這件事圓滿的意見嗎07/24 00:24
→ sadaharu: ?07/24 00:24
→ kaoru1992: 「不捐」而是「還沒捐」?07/24 00:25
推 ianlblt: 如果有打算義賣所得全捐款,帳不是本來就要一筆一筆清楚07/24 00:26
→ ianlblt: 嗎?刪掉資料搞成現在這樣你跟我說本來就有要捐款只是能07/24 00:26
→ ianlblt: 力不足而已,說不過去吧? 07/24 00:26
推 NaBe: y大都行動和提出建議多久了..還是有人裝睡叫不醒欸(黑人問號07/24 00:26
推 sadaharu: 大家都不希望走到這步,但當事人完全不在乎,每次的更新07/24 00:27
→ sadaharu: 只會惹惱更多人 07/24 00:27
→ sandylam: 按照某樓的邏輯,借錢的一律都可以用這種藉口一直拖著 07/24 00:28
→ sandylam: 不還嗎? 07/24 00:28
推 akbobo: 我再重新說一次!提告,是權利;告不告得贏,看證據。你們 07/24 00:28
→ akbobo: 提告,我沒意見;你們的證據呢?我就只問這個。不管你們要 07/24 00:29
→ akbobo: 告紫色老師詐欺、侵占、背信、......etc,證據呢? 07/24 00:29
→ akbobo: 沒有證據,或者是證據不足,你們的提告,最後都是沒有意義 07/24 00:30
→ akbobo: 的。 07/24 00:30
→ akbobo: 紫色老師,好吧,可能也有人想知道我對她的看法; 07/24 00:31
推 ianlblt: 那認真的問,除了提告之外,有什麼動作可以強制她把帳戶 07/24 00:31
→ ianlblt: 交出整理或庫存點清的嗎? 07/24 00:31
→ sonora: imayday1123講的事情很重要,07/24 00:32
→ akbobo: 我不揣測她是否有其他動機;她就是把一件美事搞砸了,身07/24 00:32
→ sonora: 請把私訊和微博上的文章備份下來07/24 00:32
推 ilovee0427: 其實ak大的論述是在保護Y大不做無謂的損失,不是不追07/24 00:32
→ ilovee0427: 著打紫色就是站在他那邊好嗎==07/24 00:32
推 Kscking: 所以a大覺得能採取什麼行動呢...?還是又要繼續讓他拖下07/24 00:32
→ Kscking: 去?07/24 00:32
→ akbobo: 為一個五迷,對這樣的結果是非常失望跟遺憾的;但更失望的07/24 00:32
→ ianlblt: 我是真的覺得提告(對正常人而言)一直都是傷己幾分傷人 07/24 00:33
→ ianlblt: 幾分的動作,正常如果有其他方法可用,大家也不會想走到07/24 00:33
→ ianlblt: 這步的:(07/24 00:33
→ akbobo: 是紫色老師事後的處理態度跟方式!生病不是原罪,不要把自 07/24 00:33
→ akbobo: 己犯的錯用病症來擋,大家都是成年人,這不是解決問題應有 07/24 00:34
→ sonora: 需要更多資訊,如果和紫色沒接觸、沒有一直追資訊 07/24 00:34
→ akbobo: 的態度與作為!講難聽一點,紫色老師這個帳號,在五版已經 07/24 00:34
→ sonora: 只有表面上的這些,很難逼他趕快處理吧 07/24 00:35
→ akbobo: 沒有人肯信賴了,如果她真的就此擺爛,還真拿她沒辦法;目 07/24 00:36
→ akbobo: 前的她已經不能再躲了,之前那些因為害怕而做出的各種逃避 07/24 00:37
→ akbobo: 行為,我可以理解,但無法原諒,因為她的職業關係,讓我對 07/24 00:37
推 dividi: 牽涉法庭攻防策略的詳情本來就不該放在對方看的到的地方 07/24 00:38
→ akbobo: 她的言行採取更高一階的標準。世界說大很大,說小也很小, 07/24 00:38
推 ilovee0427: 當然因為個資法也許有些人手上真的有交易金流截圖或 07/24 00:39
→ ilovee0427: 往來信件不方便公開但可以證明她是惡意詐欺侵占,那就07/24 00:39
→ ilovee0427: 是證據啊。有證據就趕快去提告,目前就檯面上看到的真07/24 00:39
→ ilovee0427: 的很難成案。07/24 00:39
→ akbobo: 紫色老師可以從此不進五版,遠離五版,但你還有這個真實世07/24 00:39
→ akbobo: 界要立足、要面對!如果下次你又發生類似的事情,你要躲去07/24 00:40
→ akbobo: 哪裡?他說他現在努力在核對帳務資料,其實我真不知道從錯07/24 00:40
→ akbobo: 誤(缺漏)的資料中如何能核對出正確的結果......除非作弊!07/24 00:41
→ akbobo: 遇到這種事情,大家都是輸家,只能期待別輸得太慘;紫色老07/24 00:42
→ akbobo: 師真的該好好想想,這個活動最後該怎麼畫下句點。我還是相 07/24 00:44
→ akbobo: 信你辦這個活動的初衷,是無瑕的善念,是對五月天的摯愛,07/24 00:46
→ m06: 發生什麼事了?07/24 00:46
→ sonora: 同意,法律上的攻防不能攤在對方也看得到的地方 07/24 00:46
→ sonora: 要不要想辦法約出來見面?交換比較安全的聯絡方式 07/24 00:47
→ akbobo: 這是一次很痛的錯誤經驗,我們都在痛中學習到一些,我希望 07/24 00:48
→ akbobo: 紫色老師儘快完成你能做到的最極致,好好地向大家說明,好 07/24 00:49
→ akbobo: 好地向大家道歉,好好地把這件事情完成! 07/24 00:49
→ sonora: akbobo講的比較人性本善 07/24 00:52
→ sonora: 有心要追究的版友,可能需要花自己的時間、力氣 07/24 00:53
推 sister4949: 看到能力不足真的覺得很好笑 我個人比較暗黑一點啦 07/24 00:55
→ sister4949: 從頭到尾只看到了她在假裝"能力不足"好博取大家的同 07/24 00:55
→ sister4949: 情心 07/24 00:55
→ sonora: 才能達到不要讓這次的義賣毀掉的效果 07/24 00:55
請大家記得律師的提醒,注意使用言詞喔!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4/2018 01:02:39
推 tinavivi: 我老公正在修讀法律。他曾跟我講過課堂上的案例,簡單就 07/24 01:02
→ tinavivi: 是用眼睛看用耳朵聽都知道是有罪的事情,沒證據就是贏 07/24 01:02
→ tinavivi: 不了,法院真的講證據 07/24 01:02
→ tinavivi: 要走上法院這條路的話,所有的證據都不要對外公怖比較好 07/24 01:03
推 doris0513: 我看了紫色小姐的文有提到公開徵求第三方的公證人,既 07/24 01:15
→ doris0513: 然她願意接受清查款項紀錄、帳目、廠商資料等...那倘若 07/24 01:15
推 jackyzhes: ...恩 誣告? 說這個真的知道誣告的成立要件嗎? 沒捏造 07/24 01:16
→ jackyzhes: 何來誣告..... 告不告的贏是一回事 沒告就一定贏不了 07/24 01:17
沒錯
推 doris0513: 目前證據不足的話,是否先改找會計師查帳,若有問題要 07/24 01:18
→ doris0513: 提告,那查帳紀錄就是份有力的證據啦! 07/24 01:18
推 doris0513: 這是我的淺見啦,我也不知是否可行,只是想提個方法。 07/24 01:22
→ doris0513: 雖然我並沒有買膠帶,但五版發生了這種事,不管是有意 07/24 01:22
→ doris0513: 還是無意,目前的狀況確實很另人失望。 07/24 01:22
→ eightting: 覺得上面有人突破盲點 以目前已知的紙膠帶收入數字 不 07/24 01:29
→ eightting: 管是報警或提告以至能去凍結查詢紫色的資產 他資產如果 07/24 01:29
→ eightting: 少於那個數字是否就至少肯定成立了她花掉大家的錢並涉 07/24 01:29
→ eightting: 嫌侵吞善款?畢竟她某次更新似乎有說說他已經先代墊了07/24 01:29
→ eightting: 所有紙膠帶成本 等於目前他資產也不能扣除成本而應該要07/24 01:29
→ eightting: 有台灣中國收入總額?07/24 01:29
→ eightting: 因為他是在付了紙膠帶製作費用後才收入中國及台灣的紙07/24 01:31
→ eightting: 膠帶金額的 勢必為了承諾她在完成捐款前得先保留大家07/24 01:31
→ eightting: 匯入的錢吧?畢竟那是買家的錢在完成承諾前不能挪作私07/24 01:32
→ eightting: 用吧? 07/24 01:32
推 melodyhid: 我覺得光是刪除資料就很奇怪了 即使一開始不知道 那當 07/24 01:49
→ melodyhid: 發現資料被刪除之後好像也沒有要留的意思啊? 07/24 01:49
推 puchen: 純好奇提問,紫大最一開始宣傳說的是義賣所得將全數捐出, 07/24 02:52
→ puchen: 之後才又改口成五萬以上才捐,這樣算不算詐欺得利啊?畢 07/24 02:52
→ puchen: 竟是因為相信他會捐出才有人購買的對吧?07/24 02:52
推 puchen: 而如果他是尚未捐出,不是不打算捐,就該像上面推文說的帳07/24 03:00
→ puchen: 戶裡的善款還要在而在捐出前裡面的錢都不該變動對吧?畢07/24 03:00
→ puchen: 竟他沒有侵占意圖嘛 07/24 03:00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4/2018 06:47:45
→ WACLEE: ak大的提醒會不會也是紫色老師的想法,所以紫色老師才會 07/24 08:28
→ WACLEE: 慢慢來(八點擋般的處理-不是不處理,沒說不捐-只是時候 07/24 08:28
→ WACLEE: 未到) 07/24 08:28
→ WACLEE: 天啊,到底有什麼方法能讓她自願(或非她自願的公權力) 07/24 08:28
→ WACLEE: 公開帳戶被大家檢視。真的頭很痛耶,被這件事搞到快有躁 07/24 08:28
→ WACLEE: 鬱症了,煩死了! 07/24 08:28
推 bonneluck: 誣告咧...請問真的知道誣告的要件嗎?請查明法律要件以07/24 08:33
→ bonneluck: 後再發表,不要亂嚇板友謝謝07/24 08:34
推 wakeup: 只能靠媒體或是投訴教育局,只是這件事跟「教學」沒直接07/24 08:39
→ wakeup: 關係,也不確定這樣做效益有多少。當然客觀來說,收了錢 07/24 08:39
→ wakeup: 不捐款,在道德上站不住腳,就是觀感差,有沒有到「不適 07/24 08:39
→ wakeup: 任」也不知道。 07/24 08:39
推 fayecan: 推一下 辛苦了 07/24 08:56
推 kamila: 辛苦你了 07/24 09:15
推 clowve: 拍拍 辛苦ㄌ 07/24 10:14
→ eightting: 反正紫色的每次更新都活生生留證在那 大家是因為他的言 07/24 10:24
→ eightting: 論 及多次各種管道呼籲外加無數次提出幫忙不被接受才走 07/24 10:25
→ eightting: 報警提告這個下下策 不然當大家很閒嗎已經嚴重危害五板07/24 10:25
→ eightting: 今天又不是只有一個人質疑他 已經無數人覺得不合理07/24 10:27
→ eightting: 但大家又拿他沒辦法 只好訴求法律幫忙怎麼會牽扯誣告?07/24 10:28
→ eightting: 就是不能動用私刑強行去看他帳戶才需要法律公正的幫忙 07/24 10:28
→ eightting: 說能力不足這個理由 卻又拒絕任何人幫忙07/24 10:33
→ eightting: 這不就跟生病但堅持不看醫生不吃藥 那病怎麼會好???? 07/24 10:33
昨天發文前我是問過會計師朋友的,大約了解紫色是如何找各種不同的理由拖拉之後,她
的建議是之前有過那麼多次的機會和提出協商的建議,都沒有得到任何回應,在這個節骨
眼才說願意讓第三人查帳,而且之後人又消失了,為什麼?因此,她認為現在直接交給公
權力才是可以保護大家的方法。
因為她怕對出來的帳還是不對、或者是紫色又有奇怪的提議導致協商破局,最終只是拖時
間而已還不是要走向法律程序?而且也怕到時候上了法庭,萬一紫色忽然反咬一口說,當
時會讓我們查帳,是在我們大家威脅之下,她好害怕還要靠藥物,才只好在威逼之下答應
查帳,被她模糊了焦點又有得扯了。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4/2018 11:19:06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4/2018 11:24:49
推 aaron70221: 推 07/24 11:32
推 wendy00558: 我想問 有人寄信給她給她建議 然後 她有回覆嗎?還是 07/24 11:37
→ wendy00558: 依舊東拉西扯? 07/24 11:37
推 pscutie: 只希望有進展,付出心力時間金錢的都值得! 07/24 12:16
推 melodyhid: 印象中他不會回到我們原本知道的學校 07/24 13:29
→ melodyhid: 所以投訴應該給教育部嗎 但要怎麼說我要投訴誰啊 完全 07/24 13:29
→ melodyhid: 不知道他的資料 誰投訴完畢的可以站內信跟我說嗎謝謝~ 07/24 13:29
推 ilovee0427: 她某張自己公開貼出照片中有姓名 07/24 14:15
推 feitenie: Y大辛苦了QQ 07/24 17:09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4/2018 21:27:28
推 Yveeity: 辛苦了 07/24 22:26
推 sadaharu: 辛苦了......期待她這次主動聯絡Y大能真的解決這次事件07/24 22:54
老實說,不知道耶XDD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4/2018 23:11:52
推 lisalai1012: Y大辛苦了07/24 23:33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5/2018 01:16:28
→ barrytw: 提告自然法官會派專業人士查金流查物流,不用承擔反告的 07/25 01:10
→ barrytw: 風險 07/25 01:10
→ qmaloy: 我們對她的處理才有很大的疑問吧!幹嘛質疑我們的質疑?真07/25 02:04
→ qmaloy: 是讓人火大的一個人!07/25 02:04
推 FISH828: 會不會等他的回應又要好幾天才有回應了07/25 07:53
→ WACLEE: 覺得會繼續拖= = 07/25 09:05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5/2018 10:26:18
推 nicole6428: 覺得會繼續拖+1 07/25 10:57
→ a6170942: 若有需要協助推文更新訂單狀態者可站內信我~ 07/25 11:54
→ eightting: 希望不是藉由跟Y大示好去延緩Y大控告他 07/25 12:02
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XDDDDDD
→ FBLMD: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 Y大辛苦了!!! 07/25 12:47
→ xiuyachang: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 Y大辛苦了!!!07/25 13:04
推 bluesecret: 謝謝Y大幫忙…我可以幫忙沒有權限的人代推文…請站內 07/25 13:48
※ 編輯: Yshing1206 (101.15.224.159), 07/25/2018 14:38:14
推 a7766113: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 Y大辛苦了!!!07/25 18:02
推 pattyshin: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 Y大辛苦了07/25 18:53
推 f250174: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 Y大辛苦了!!!07/25 21:43
推 liga01: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 Y大辛苦了 07/25 22:23
推 petcat0515: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 Y大辛苦了07/25 23:05
推 lyyun: Y大辛苦了,謝謝! 07/25 23:37
→ lyyun: 可協助推文+1,需要的請站內信 07/25 23:37
推 milkcine: 你太帥了!!!!!我非常崇拜妳!!!!!!! 07/26 00:17
推 maydaylovely: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Y大辛苦了! 07/26 00:58
推 crolya: 辛苦Y大了,希望此事能儘快解決,不要讓Y大到時候公親變事主 07/26 11:56
哈哈,我不是公親啊,我本來就是事(苦)主XD
※ 編輯: Yshing1206 (101.10.101.65), 07/26/2018 12:39:19
推 crolya: Y大,我知道你是熱心又辛苦的苦主啦!我是怕你出手後,他又 07/26 16:33
→ crolya: 擺爛,到時候變成你收爛攤子 07/26 16:33
哈哈!別擔心啦!攤子是她的,除了靠她自己勇敢面對完成,誰也沒辦法幫她的:)
※ 編輯: Yshing1206 (101.10.101.65), 07/26/2018 17:11:50
推 kazokunuts: 可協助推文+1 辛苦Y大了 07/26 19:37
推 WACLEE: 謝謝Y大,真的是辛苦妳了! 07/27 20:33
真的要做的還是看他,真的很希望這個紙膠帶之亂趕快落幕,唉
※ 編輯: Yshing1206 (49.217.211.198), 07/27/2018 21:53:17
推 hako: 不好意思,P大更新的表單連結,我這邊看沒有特別標底?! 07/27 23:45
→ hako: 不曉得是不是我電腦顯示的問題?! 07/27 23:46
其實我打開看也沒看到,不過因為這不重要,所以我也沒在意XDD
h大這你要問他,表是她做的,我會幫她是因為之前有人冒險衝鋒陷陣在推文裏一直強調
她是能力不足,不是不捐是還沒捐,所以我才會「對症下藥」提供她有關結算方面的建議
,加速她製作結算報告的速度。
※ 編輯: Yshing1206 (49.217.211.198), 07/28/2018 01:43:09
推 bluesecret: 每天都會進來看好幾次…希望能盡快看到事件落幕,謝 08/01 11:22
→ bluesecret: 謝Y大的付出。 08/01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