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yDa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今天就《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黃牛法案相關的修法 朝野協商完畢了!! 距離天團回來我們家鄉應該也是年底開唱了,屆時法案三讀後,至少母法修完,實行檢舉 還有子法要繼續努力,期待能替迷妹更往前一步解決黃牛亂象。 也希望讓各位迷妹能得知目前黃牛法案修法進度,有迷妹親友的也請轉知~ 本次朝野協商結果摘要如下: ☑第10條之一:確立黃牛不法行徑之罰則,納入立委吳思瑤版本條文,檢舉制度確定入法 ,文化部未來將建立黃牛檢舉制度,鼓勵民間積極檢舉。 確立罰則為: 1. 按票券張數,採票券價格十倍至五十倍之罰鍰。 2. 以不正當方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損害購票公平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 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立委吳思瑤的版本確定入法,請迷妹日後踴躍檢舉!鼓勵黃牛受害者積極檢舉,並將罰 鍰提繳部分金額挹注到文化發展基金,為本就缺乏財源的文化發展基金納入新活水,還可 以拿來做為提供民眾檢舉違法行為的獎金、鼓勵執法單位積極取締黃牛的工作獎勵金,可 謂是一魚多吃。 讓民眾成為政府的助力,檢舉還能賺獎勵,不要讓黃牛繼續猖狂。 由於藝文票券的黃牛不法行徑,有地下金流與不易稽查的問題,立委吳思瑤參照了《公平 交易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明確規範文化部應建立具體檢舉與獎勵 規範,深獲文化部史哲部長贊同,也納入了本次修法。 ☑第12條:授權文化部可對「協助推動藝文票券正常流通及維護市場秩序」給予協助、獎 勵或補助。 →為了抵制不正當票券販售行為,同步考慮業者推動「實名制售票」的難處與成本,立委 吳思瑤提出的鼓勵業者推動「實名制售票」、建置藝文票券交易平台等改革現行購票流程 ,亦獲文化部史哲部長認同,也納入本次修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14.1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yDay/M.1683193236.A.9B3.html
riss: 推 05/04 18:30
orylin: 推! 05/04 20:33
buddygirl: 幾個問題,罰鍰→行政罰 05/04 21:16
buddygirl: 再來,何謂「不正當方式」致「損害購票公平性」 05/04 21:17
buddygirl: 希望立法意旨可以說得更清楚 05/04 21:17
buddygirl: 黃牛的獲利如今都已經發展成跨國娛樂公司 在拓元已經變 05/04 21:21
buddygirl: 成讓黃牛更方便掃票的情況下 希望都能嚴肅看待 05/04 21:21
buddygirl: 另外第一個罰則的構成要件是?一個行政罰,一個刑罰 05/04 21:22
CRAZYGG: 這些都應該在文創法子法規範吧,哪有人在母法寫那麼清楚 05/04 23:35
CRAZYGG: 。 05/04 23:35
buddygirl: 母法的立法理由應該要寫清楚 不然沒有意義 適用困難 05/05 00:56
buddygirl: 畢竟很多法律都只有母法就沒後續了 05/05 00:57
suba1121: 我覺得最佳的方法還是實名制 但是太少藝人會這樣做 05/05 02:07
suba1121: 雖然實名制可能還是有漏洞 但是相對性的票會好買很多 05/05 02:07
singing333: 買個票還要拿出身分證實名一下~不推~太不自由民主惹~ 05/05 09:13
singing333: *.* 05/05 09:13
tomidada: 檢舉人要能夠舉證檢舉 [以不正當方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 05/05 10:24
tomidada: 感覺有點困難。 05/05 10:24
tomidada: 要全實名制確實限制性太高,票卷售出後會有流通也是正常 05/05 10:31
tomidada: 的,或許可以鼓勵或建置相關原價轉讓平台,有正常的平台 05/05 10:31
tomidada: 管道,多少也是對黃牛有抑制效果。感謝年年都有幻獸平台 05/05 10:31
tomidada: 。 05/05 10:31
sallyke: 總算是個開始 05/07 16:02
YuenYang405: 國外的平台一樣罰不到 05/11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