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祖國論 錯亂歷史偷換概念
孫揚明∕資深媒體工作者(新北市)/聯合報
賴清德總統日前在國慶晚會上公開表示:「就年紀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絕對不可能成
為中華民國人民的祖國…中華民國在台澎金馬落地生根已經七十五年,不必再去談論這層
關係,但是如果有人要祝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日快樂,祝賀詞要特別精準,切勿用『祖國
』兩字」。短短一段話暴露了賴總統完全不懂歷史、不懂國際法,甚至是精神錯亂的一面
。
首先,身為國家元首,怎可承認在你的國家領土主權範圍內,有另一個國家的存在?國家
的領土主權是由憲法所明訂,豈是一個總統所可以任意更改?這是極其嚴重的內亂外患、
分裂國土重罪,是縱為總統之尊,都不能在任內免於刑法追訴的罪行!這從賴清德上台的
第一天,在其就職演說中表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就已經開始;這是
他繼承前總統蔡英文女士二○二二年國慶講話的分裂國土主張,只是於今尤烈而己。
其次,賴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絕對不可能成為中華民國人民的祖國」,這段話大概只有
賴清德自己講過。不然大可以全世界找找,或從聯合國中找起,有哪一個國家是同時承認
∕能承認∕敢承認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存在的?
中共從未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華民國人民的祖國」,他們的主張是「中華人民共和
國是台灣人民的祖國」,因為在中共的理論中,中華民國已滅亡於一九四九年,而中共已
於同時「建政」;所以中共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已取代∕繼承中華民國(政府)
成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在國際法中就是所謂的繼承原則。
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的日本大哥哥,早在一九七七年法院審理本屬於中華民國的光華寮案
時,即認為中國的合法政府既已從中華民國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光華寮應交予後者;二
審我方勝訴;但二○○七年日本最高法院又判決指出,依據日中共同聲明,認定中華民國
政府在光華寮問題上不具有訴訟權,發回重審。不管喜不喜歡,這個「中共取代∕繼承中
華民國」的概念,在一九七一年聯大二七五八號決議案後已成國際社會主流,這也就是為
何我國外交處境艱困的重大原因之一。
賴清德表示,「中華民國在台澎金馬落地生根已經七十五年」,這如果不是他算術不行,
就是歷史不行,最慘的是連概念都搞錯!他大概不知道,台灣早在一九四五年就已歸還給
中國,中國取回台灣已經七十九年,中間的四年,不知被賴清德藏到哪裡去了?
而最重要的是,一九四六年的中華民國制憲國民大會中,就有台灣的國大代表十七名,中
華民國憲法中自始就存有台灣元素。
一九四七年中華民國憲法頒布施行時,就是針對整個中國,這個中國即是大陸加上台灣,
所以正確概念應是:我本大戶人家,生活和樂,奈何盜匪入侵,在奮力抵抗後不支,遁入
柴房,繼續對抗。這怎麼就成了我在柴房落地生根了?賴清德短短一段話就能出這麼多錯
,還夾帶偷換概念,也算是前無古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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