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ltlake: 公司人資口頭承諾算不算要看他有沒有得到公司授權 01/12 16:12
→ saltlake: 但是 即便未得授權簽約 除非一開始明確告訴求職者 否則 01/12 16:12
→ saltlake: 人資或者面試的主管的口頭約定依舊有法律效力 契約不以 01/12 16:12
→ saltlake: 書面為要件 其要件在於締約雙方合意 01/12 16:13
→ saltlake: 最高法院民國十八年的判例就確定契約依法係以兩造意思合 01/12 16:15
→ saltlake: 致為要件 01/12 16:15
→ YJM1106: 案例只有一個的話,不需要加一(說文解字XD) 01/12 17:16
→ lkj2000168: 感謝補充 01/13 08:50
→ furio: 請問s大的意思是當公司寄offer letter到當事人手上時,契約 01/17 09:18
→ furio: 就成立? 01/17 09:19
→ furio: 另外面試者承諾報到後反悔,是否也有同樣約束? 01/17 09:24
→ gj942l41l4: 不用爭這個 爭不贏的 了不起他第一天就資遣你 01/19 13:22
→ gj942l41l4: 就算有效 算下來資遣費可能不到一個小時的工資 01/19 13:23
→ saltlake: 如前述 法界界定是兩造表達合意之後就成立 口頭或書面 01/20 10:29
→ saltlake: 表意皆不影響契約成立的效力 差別是訴訟實務上舉證難易 01/20 10:29